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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出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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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当克利德夫人来到地下室门口准备叫维克多吃早餐的时候,看到的是洞开的地下室门和一封写好的信。

信并不是很长,内容如下

亲爱的母亲:

感谢您和父亲这么多年的照顾,事实上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一度仇恨过他,但是最终您的爱还有我们对彼此的爱,让我们再一次接受了彼此。我原谅了他,也感谢他能原谅我曾经犯下的不可挽回的错误。我本以为在那之后,我可以陪伴你们度过平静的一生,以一个儿子的身份。

从我和父亲取得彼此的谅解之后,到他去世之前的那段时光,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您或许可以理解,或许不能,但是我都要说,我是真的把你们当做了我最爱的父母。

但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事情,我也是在父亲去世之后才发现的。其实他没有错,我的确被恶魔所诅咒了。从那件事发生以后,不幸就注定会缠绕着我,并且最终牵连到我身边的人,所有在我身边的人,关心我的人,在乎我的人。或者我所关心的人,在乎的人。无一例外,都会受到牵连。

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现在想想,如果我在挣脱铁链的第一个晚上就离开了,那么后来的事情是否就会有所不同了呢?或许你们会因为寻找我而离开小镇,从而免受灾难呢?

不过人生没有如果吧,灾难再一次降临了,所以我也不得不站在了这一个人生选择的岔路口上。而我最终考虑的结果,我还是决定离开了。虽然有家的感觉很好,但是我还是更期望在外面流浪的感觉。

好吧,妈妈,其实我不想再失去你了。就好像你不想失去我一样,如果我继续呆在您的身边,那么我相信,不幸与意外依然会再次降临的。如果在牵连到你,那是我的不可承受之痛。所以我走了。

当然,请不用担心我,你知道我并不是普通和平凡,所以自然也不会那么容易出事。清相信你的儿子,有朝一日,我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面对一切不幸和意外,并且可以保护好你的时候,我就会回到您的身边,陪伴您度过余生。

而现在的我,要追随着自己的心,去看一看这外面的世界了。雄鹰的世界永远是天空,而你的儿子我,要去展翅翱翔了!

最后的最后,我爱你妈妈,也爱我的父亲,虽然我从未对你们说过,但是我想如果此刻不说,或许以后就没有机会了,我已经错过了告诉父亲的机会,已经成了我终生的遗憾,所以我要告诉你,我爱你,妈妈。不要来找我,我会回来的,请相信我,我已经长大了哦!有206那么高哦!

维克多

看着信上的内容,克利德夫人的眼泪慢慢的就流了出来,看完之后,她将这封信放在了胸口,双肩抖动开始抽泣了起来。

而此时我们的主角,维克多。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长大了,身高达到了2米零6。这样的身高,即使是在欧美人中,也算是大块头了。

金色的刘海半遮住他的眼睛,给人以放荡不羁的感觉。鬓角的和下巴上的胡须连成一片,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即视感。

如果他是中国人的话,可以参考徐锦江扮演的雷豹。嗯,不过可惜他不是,他是个黄毛。所以呢,具体模样请参考本书封面,原谅作者人物面貌描写无能。

总而言之呢,他个头长了,从他和他的兽性合二为一以后,他就感觉到了他可以‘长大’了。

这并不影响他的寿命,甚至比之前更好,他可以跳过一段很长时间的成长期,直接进入身体最巅峰的状态,并且一直保持下去,直到他的自愈因子消失或者死亡。

现在的维克多,身高206,智商不知道,不过肯定不是某几部漫画里的602就是了,别搞错了,602不是说的智商高达602,而是说他的脑容量只有602g。嗯,只比笔记本的硬盘多一点点,还没有某些读者的种子多。

咳咳,正所谓成长的烦恼啊!当维克多长大以后,他才突然想起了他还穿着小孩子的衣服,结果衣服裤子都撑坏了!连裤衩都没有幸存下来。

所以说,他跑到领居家里衣服穿的时候,其实是光着屁股爬窗进去的,对于拥有猫科动物本能的他来说,偷个衣服不被发现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过尴尬的是他个头太大了,偷来的衣服不能穿,他只好套了条裤子和皮带就开始了自己的流浪之旅,嗯,连鞋子都没有。

不过当他十几天之后出现在巴格利中校面前的时候,他已经弄到了一身衣物,还有一个牛仔帽和一匹马,腰上还插着一把左轮手枪。

至于这些东西的来历,大家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衣服上的血迹大概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话不多说,当时维克多直接找到了当地美军驻地门口的卫兵,让他告诉他们的长官巴格利中校,他的老朋友克利德的儿子找他,还给他带来了对付印第安人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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