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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第17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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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怀老四的时候,她也是这么说的。

可话虽如此,起码何小红又一次逃过了下地干活的命运。

前几个月,在发现了何小红将招娣盼娣使唤得团团转,尤其是盼娣那孩子,差点儿就被亲妈给使唤残了,李桂芳一怒之下又让何小红下地干活去了。反正老四来弟也可以吃别的了,犯不着一直喂奶。

没曾想,才下地没多久,她就又怀上了。

单单怀上了也就罢了,去卫生所一检查,医生说她怀相不太好,说是营养不足,又接连生了那么多孩子,身子骨亏损相当严重。

总结一下就是,又要接着补身子了。

李桂芳差点儿当着卫生所医生的面,把这倒霉儿媳妇给送上天了。

然而,气归气,她还就真不能撂开手完全不管。

只这般,何小红再度回归了家庭,安心养胎补身子。本来,既然都待在家里,活儿总归得干吧?可她不,她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两个大一些的闺女。

招娣和盼娣。

又因为招娣那脑袋瓜实在是不灵光,加上早先李桂芳就说了,让这俩娃去上学,退而求其次,何小红同意了让招娣去上学,盼娣继续留在家里做事。

这一年,招娣九岁,上了小学一年级。

盼娣七岁,无缘上学,继续待在家里当牛做马。

何小花得知消息后就十分生气,可这事儿吧,生气也没用的,她管不到老苗家的头上来。最重要的是,管了以后呢?问题就在这里,让盼娣上学,谁来干活?

苗解放是不可能的,他要整劳力,整个家主要就是靠他来养的。李桂芳也不可能的,老苗家人口是多,劳动力却严重不足,她也是豁出命去干活的。

往下就是何小红了,她说她要安心养胎,好给老苗家生个大胖小子来。

招娣要上学,盼娣……

还有最小的来弟,如今也不过才一岁,都还没学会走路。

就这样,何小红还在那儿生气呢,说不该让要弟离开老苗家,不然今年要弟也五岁了,等明年让盼娣去上学,要弟留在家里干活多好啊!

结果,李桂芳狠狠的剜了她一眼:“咋地!当地主婆还当上瘾儿了?还明年?等明年你把孩子生下来了,正好是六七月间,放暑假让俩孩子帮你,等九月里,就让盼娣也去上学!”

“那我呢?让我一个人带孩子?”何小红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李桂芳呵呵哒。

“如果你生了儿子,那么等你坐完月子,九月里就下地干活去。如果你生了闺女……”李桂芳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容,用仿佛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话威胁道,“那你就给我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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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的咸鱼人生》

文案:

【勋贵之家老太君】穿【贫困山村老婆子】。

永平王府老太君薨了!

风光大葬四方路祭,更有圣人赐字缅怀。

眼睛一闭一睁,杨太君变成了大坳山下礁磬村杨婆子。

家徒四壁,食不果腹。

幸好天无绝人之路,借尸还魂后的她还是能吃到……上辈子子孙给的供品!

杨太君:儿子,我要肉油钱书草纸再来一份!

本文又名《爱的供养》,配bg看文效果更赞。

新书试阅读:

第001章

外头阳光正好,杨冬燕随手操起搁在门后的半大竹篓子,又将割猪草用的小镰刀丢进了竹篓里,抬腿就往外头走。

“娘你干啥去?”灶屋那头,二儿媳妇小杨氏探出头来问道。

杨冬燕把手上的竹篓子略抬了抬,一言不发的走了。

小杨氏看着婆婆走出了院门,略一犹豫,拿旧围裙擦了擦手,蹑手蹑脚的跟了上去。生怕惊动了婆婆,她也不敢跟得太近了,只远远的落在后头,看着婆婆出了村子往后山去了。

……

他们这儿唤礁磬村,前有一条大宽河,后头还靠着大坳山,按说这依山傍水的,日子该是过得不差才是,可事实上这里却是个实打实的穷山沟沟。

事实上,大坳山是正经名字,它还有个诨名叫秃头山,漫山遍野都是光秃秃的石头泥块,就算是平常想打个猪草拾个柴禾都要往山里头走上好久。礁磬村倒是名副其实了,光看这村名就能猜到田地贫瘠。

哪怕来这儿已经有十来天光景了,杨冬燕还是不习惯。

习惯得了才是怪事了!

却说这杨冬燕,可不是原先那个村里出了名的受气包杨婆子,此时的她早已被换了芯子。

如今的杨冬燕,本是国都南陵郡永平王府的老太君,光是跟前伺候的大丫鬟就有八人,至于院子里其他伺候的人加在一块儿怕是得有二三十人了。

杨太君原本是过着锦衣玉食、挥金如土的奢华生活,且像这样的日子她都过了几十年了。只可惜,便是拥有再多的荣华富贵,也买不到寿数。好在她这一辈子什么事儿都遭遇过了,便是面对死亡,也坦然得很,只盼着老王爷能等等她,好叫二人在地下团聚。

就这样,杨太君留恋的看了一圈陪伴在自己身畔的儿孙们,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毫无遗憾的阖眼离开。

结果,眼睛一闭一睁,她傻了。

破败的老屋,乌黑的墙面,漏风的窗户……

哦对了,还有她身上盖着的薄被,丝毫不保暖不说,还散发着一股子怪味儿。更糟心的,她居然是躺在稻草褥子上头,这家穷得连破褥子都没有了。

于是,她果断的又将眼睛给闭上了。

哭声四起。

“娘啊!娘你醒醒啊,娘啊娘啊娘……”

这哭声她熟啊,早在她阖眼的那一瞬间,就听到耳畔响起了儿子儿媳并孙子们的哭声。不过,差别还是很大的,她的儿孙都是地道的南方人,在国都南陵出生长大,不像现在耳畔传来的哭声那般带着明显的北方口音。

就这样,在哭声中,杨老太君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

她借尸还魂了。

好处也不是没有,起码年轻了不止二十岁,按说这笔买卖很值当,毕竟人都死了,如今又活过来了,不是白赚的又是什么呢?

然而,她并不高兴。

从南到北倒是问题不大,可从养尊处优的王府老太君变成了家徒四壁食不果腹人家的老婆子……

这是何等人间疾苦?!

说真的,杨冬燕觉得她还不如死了呢。

借尸还魂的第一天,她躺在泛着酸臭味的土炕上发呆,拒绝相信自己又活过来的事实。

借尸还魂的第二天,她饿了,就着破了个口子的粗瓷大碗喝了一碗清得能瞧见碗底污垢的稀粥。

借尸还魂的第三天……

她看开了。

要说杨冬燕也不是生来就是好命的,最早以前她也就是个乡下穷丫头,到了年岁就按部就班的择了户人家嫁过去,结果摊上洪涝灾害,横竖活不下去了,俩口子索性豁出去离开家乡挣命去了。也就是她有这个命了,愣是叫她在那乱世之中挣出了一条生路,甚至因为从龙有功,她男人被雁国的开国皇帝赐封成了异姓郡王。

算了,就当重头来过吧。

说真的,杨冬燕还是很庆幸的,庆幸她借尸还魂的对象是个年近四十的乡下婆子。婆子嘛,青春是不在了,好歹家里有儿子有儿媳,这要是不幸穿成了个二八少女,搞不好还得重新嫁一回人,受气遭罪就不说了,关键是太造孽了。

就在她已经认命的时候,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她不是饿吗?

别看那清得见底的稀粥被她嫌弃得不要不要的,但事实上它属于好东西。在大雁朝,只有南方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鱼米之乡,北方这边稻米稀少且珍贵,因此这稀粥都能算是极好的补品了。

原就是看她都咽了气又醒转过来,可人是醒了却不吃不喝的,她大儿一狠心,才拿了家里剩下的钱去镇上换了一把黄米,拿回家熬好了喂她吃的。眼见她都好了,自然也就跟着家里人吃起了粗粮。

拉嗓子的粗粮啊,她院子里的粗使婆子都不吃的玩意儿,差点儿没把她噎死,连灌了好几口水才勉强下咽。

一想到她将来每一天都要吃这玩意儿,甚至连这玩意儿都不一定能吃得上,杨冬燕就觉得人生太艰难了。

吃黑面饽饽吧,会噎死。不吃吧,那铁定饿死。

她是黄连成了精吧?这也太苦了!

在万分挣扎之下,杨冬燕也说不清楚当时是个什么心境,反正就是人饥饿到了极点,眼前都出现幻觉了,只仿佛眼前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她本能的伸手一捞……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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