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无赖白雪(1 / 2)
华夏人喜食野味,举世皆知。
按道理说,捕明社会以后,人类则会以食用驯化后的动植物为风尚。然而今天,华夏人为什么会逆其道而行之,喜食这种“地位低下”的野味并以其为荣呢?
纵观历史,野味重回餐桌,则是宋朝以后的事情了。这其人参与医学。
不为良相,即为良医。
很明显,文人参与医学后,使得传统中医越来越脱离临床经验,转而寻求哲学支撑,今天毅然盛行的中医理论术语,大部分都是宋人本身手无缚鸡之力,外科的介入治疗对他们来说非常困难,而选药、煎汤则相对简单得多。
而作为汤剂的材料,中药的选材当然是越少见、越稀有、越昂贵,其治病价值就越高。若是选用一块普通的猪肉、或是一条鲫鱼就能治病,别说病人不信,就连那些文人中医们自己都不信。按照这个逻辑,产自深山老林里的稀有动植物,才对某些疾病有着奇效。故而,基于中医“药食同源”的思想基础,更多的野味被作为名贵的滋补品,送上了大多数人的餐桌。
其次,也有当局的推波助澜。
在华夏历史上,有过数次少数民族统治的历史时代,他们以吃野味为“珍”,并引领汉族学习成为时尚。
比如流传至今的“水陆八珍”,其中就有鹿筋、蛤士蟆、熊掌、鹿尾、象鼻一说犴鼻、驼峰、豹胎、狮乳、猕猴头等;而在上中下八珍中,也包括猩唇、驼峰、猴头、熊掌、凫脯、鹿筋、黄唇胶、豹胎,以及果子狸。
以余泽海的理解,上述两个缘由只是其次,若是溯本求源,就不得不从实际的国情和民生方面考虑了。想想看,无论是古代社会,还是在建国初年,广大的穷苦人家里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半点的油星,于是他们就只能去打那些野味的注意。
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位高权重的有钱人开始寻找刺激和传说中的“吃啥补啥”的功效,开启了乱吃的节奏。因利势导,有了市场,有了需求,就有经济利益,于是一些人瞧到了“暴利商机”就开始乱抓。毕竟,这可是没本的买卖!
时至今日,很多人钟爱于野味,对野味情有独钟,甚至,也有很多地方都把吃野味当做是当地的风俗之一,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还藉此将野味当成当地的一种特色小吃来招待游客。
对此,余泽海不赞成,但也不反对。
天地良心,如今厂家为了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人工养殖的肉食动物几乎全部都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喂养出来的肉食蓬松不说了,口感味同嚼蜡;在反观野味,肉质紧凑味道鲜美,让人回味无穷。
因此,余泽海才有了承包荒山并圈定山头施行放养的想法。
民以食为天。
不管前世如何辉煌过,也不管他人如何看待,今生的他就安安静静的待在村儿里种田养猪,努力的将自己培养成一个安静的吃货吧。
要知道,在当今社会,为何会突然滋生出了那么多的病症,归根结底还是食物的安全问题。就像余泽海之前和李欣所说的那样,为了填饱肚子,为了养活数十亿人的嘴巴,人们在过度追求数量的同时,而忽略了对品质的追求。但是食品安全和卫生,很显然又是一个十分沉重的社会话题,仅凭余泽海一己之力很难改变什么,不过他能坚持自己的想法,尝试去改善自己身边人的生活,这就足够了。
余泽海的烧烤技术谈不上有多好,但至少要比路边地摊上的那种要提高了不少档次。当然了,这也是他前世中十数年匿身终南山积累和练就出来的。
那只猪獾被余泽海清理干净后,至少也有着十几斤净肉,两人一狐敞开了肚皮吃得饱饱的,也不过才干掉了三分之二的样子。特别是白雪,也就是那只小银狐,在未经余泽海允许之下就被李欣给强行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小家伙兴许是第一次尝到如此美味的熟食,而且还是烤的金黄香喷喷的烤肉,肚子吃得那叫一个滚圆,此刻正舒服的躺在余泽海的脚边,微眯着眼睛打着盹儿。
看着白雪打着饱嗝那可爱的模样,余泽海嘴角狠狠的抽了抽,小家伙这分明是拿自己当长期饭票的情形啊!
“小白啊,你一个人都生存了这么长时间了,那就要继续发扬风格是不?别整天老想着求包养,你瞧瞧,这一碰瓷就赖上我了,我跟你说,这样子是不对的!”余泽海摸着小白毛茸茸的脑袋,无奈的说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