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大律师(2 / 2)
“可我心里过意不去。”
“放心,你只要经常演奏琴曲,很快就能名扬四海,钱财像大水一样,哗哗的流淌过来。”
“先生,怎么会呢?”
秦笛叮嘱道:“你跟剧场签约,不要签长约!跟他们三个月一签!最多不超过半年!因为你的身价会迅速蹿高,高到不可想象!晏雪开一场演唱会,能募捐数百万!你将来演奏一次,也能让人倾家荡产!”
顾如梅听得咋舌:“不行啊,先生,每次来听取曲的,都是懂琴的老听众,若是榨干了他们的钱财,谁还能进入剧场呢?”
毕竟她想做音乐家,又不是世俗的艺伎,怎能榨干听众的钱财?那也太不像话了!
“那就跟剧场商量,将听众分几个档次,给懂琴的人减免票价。”
师徒二人说了一会儿话,顾如梅开开心心地走了。
秦笛派律师帮她去签约,免得她一时不慎,落入别人的陷阱。
秦家经营了不少的企业,每家企业都请了法务。
秦笛自己更是一口气聘请了三位大律师。
其中一位叫“吴凯生”,此人获得法国里昂大学的法学博士,历史上曾经帮陈严年、陈书清和廖成至做过辩护。他的律师事务所是中央银行、哈同银行、各大商会、公会,以及著名导演和艺人的私人顾问。
提起吴凯生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不熟悉,但若说他有个孙子叫吴正,孙媳妇是杨岚岚,大家就知道了。
吴凯生既帮大赤党人辩护,也跟青帮的头目杜悦笙、黄金榕有密切的关系。
吴凯生作为律师,第一次在魔都崭露头角,引起广泛注意,是1926年的“陈阿堂案件”。
陈阿堂是一位人力车夫,某天一个日本水手喝醉了酒,要陈阿堂拉他到十六里铺码头。到达后,日本水手不付车费,陈阿堂向他讨要车费,日本水手竟然恼羞成怒,动手殴打陈阿堂,以致陈阿堂被打成重伤,送往医院之后死去。
吴凯生闻之,立即挺身而出,免费为陈阿堂家属打官司,并出面与日本驻沪总领馆交涉,要求严惩凶手,给予赔偿。
最后,日本长崎法庭最终判肇事的日本水手有期徒刑三年,并给予陈阿堂家属3000元的经济赔偿。
可惜后来,吴凯生在抗战期间,投靠汪伪政府做了高官。
抗战胜利后,他被以汉奸罪逮捕。解放后接受劳动改造,后来被释放,在新中国做了不少工作,直到1997年才去世,活了97岁,也算长寿之人。
秦笛请的另外两位大律师分别是章金刀和陆天毅。
关于章金刀,只能简单说两句。他做过北洋政府的教育部长,曾在1925年拿出两万大洋作为助学金,在那个年代,能一口气拿出2万块,愿意资助年轻人的,肯定很不简单。
陆天毅年纪稍大,曾经中过清末的进士。
秦笛请这种大律师,自然是未雨绸缪,留着他们做大事。至于说帮顾如梅签约这种小事,就不用他们出马了,只要从律师事务所找个小律师就够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