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粉红衬衫(1 / 2)
朱暖去陪男朋友了,陈知年一个人住,开始有些不习惯,但两天后就体会到一个人住大房子的幸福感。
虽然有些孤独,但其中的自由随意是从骨头里散发出渴望的。
星期天,陈知年不能去小叔的糖水店帮忙,因为公司找到了场地,组织同事学开车。
马总把自己的私车也贡献了出来,算上工程部的三辆面包车,公司有好几辆车了。
对于学开车,陈知年是高兴的。早早就来到公司,刚走进公司就看到穿着一身粉红衬衫的叶钦站在前台和阿美说话。
陈知年知道这款粉红衬衫,是上个星期黎天王开演唱会时穿过的,黎天王在唱到兴起的时候还激动的爆衫,露出线条优美的人鱼线胸肌。
据说,现场有不止一个女人流鼻血,甚至有人因此而激动得晕倒过去,成为很多娱乐报纸的头版。
八卦周刊A版连续两天都是黎天王的粉红衬衫。
一夜间,粉红衬衫成为爆款,成为男人的最爱,几乎人手一件。
好像不穿粉红衬衫就丑爆了。
穿在黎天王身上帅出天际的粉红衬衫,在叶钦身上却成了视觉灾难,软塌塌的布料一看就很廉价。
软绵绵的布料贴在叶钦的肥肉上,让人不自觉的想到母猪的肚腩,也是粉红粉红的。只是,叶钦的肚子像怀孕六个月,和黎天王的人鱼线对比,简直就是排骨和肥猪油的区别。
加上叶钦长时间在外面跑业务,肤色偏黑,看起来就更辣眼睛了。
可以想象,黑人穿一件粉红衬衫是什么视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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