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章 廷推(一)(2 / 2)
打下缅甸的龚显爵爷当时没那个资格享受特赦,因为这次特赦是专门对文官而且是重臣来的。他后来能够恢复姓龚,是朱翊钧给下的封赏特旨,否则他的子孙后代照样得跟着龚显冒名参军的家伙姓刘。那样的话,已经封公爵的龚大帅得郁闷死,此亦足可见朱元璋当初的严格规定有其必要。
申时行依据特旨改姓归宗后,做了个“恩同再造”的大牌匾,连着“状元及第”的大牌子,吹吹打打送给苏州老徐家,并表示原意照顾老徐家的读书种子——后来他真是怎么做的。于是,申、徐两家皆大欢喜。
这件事的处理显示了申时行较高的政治手腕,使他获得时人非常高的评价:他做事谋而后动,既没有以势压人,又照顾多方利益,使一件较为复杂的事情变成皆大欢喜,这是宰相的才能。
但相较于梁梦龙和罗万化,申时行的政治立场偏向保守。他多次就翰林院的事儿向朱翊钧建言,尽管不敢阻挠变法大政,但在施政时凡遇到较为复杂的问题,老想着外甥点灯笼——照旧。朱翊钧希望内阁里面有这样一个“反对派”,但让他当总理大臣显然是不合适的。
那就只剩下梁梦龙和罗万化了。这两个一个是“本土派”代表,一个是“海归派”首领,能力不相伯仲,手腕不相上下,且都是较为坚定的变法派。罗万化性格有些耿介,但经过缅甸总督任上的锻炼,早非同日而语。能够迅速利用马尼拉事件就是佐证——朱翊钧尚未想到罗万化可能在萧、谢二人的政事堂钧令上做了手脚。
但从朱翊钧的角度的来看,选定其中一个,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皇帝在“海权和陆权之争”上有了倾向,而朱翊钧是不想做出这种选择的。
后世的地缘政治学家麦金德和马汉等人,分别提出了陆权和海权的概念,并被用来指导了整个十九世纪下半叶和二十世纪的政治版图。一个普遍的观点认为,大陆国家自然倾向陆权,如法国的拿破仑和德国的小胡子,都以扩大版图为己任;而一个海洋型国家如日不落帝国英国,则自然倾向于海权——他们在世界岛之外,必然使用离岸平衡手来使得陆权国家形成均势。
但二十一世纪的朱翊钧是不相信这套理论的,它也许是战略学家在总结原时空历史的时候,归纳出来一条貌似有道理的规律。但在冷战结束之后,远在世界岛之外的北美洲,却有一个海陆双权并重的霸权——它既采用离岸平衡手,又深深介入大陆局势,并在世界的心脏布下重兵,进而在地缘上掌控了全世界。
现在的大明已经占据了世界岛的一角——也是最富饶,地理形势最好的一角。制霸寰宇进而在全世界行王道事,自然也要海陆并进。因此,朱翊钧不愿意自缚手脚,在自然形成的“海权派”和“陆权派”选边站并不合其意。
难道要利用廷推?朱翊钧陷入了深深的迷茫。廷推制度虽然是大明历任皇帝利用文官集团内部矛盾来进行分化瓦解的固权之法,但其存在本身就意味着皇权和臣权的妥协——内阁势大之后,非廷推不能入阁,特简之臣无颜忝列朝班就是明证。
在变法大诏起草和颁布过程中,张居正和朱翊钧一致认为,内阁总理大臣由皇帝提名是极度必要的。这种设计从制度上打破了昔日内阁论资排辈,轮流登顶的惯例,既有利于内阁和皇权的平衡,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消弭政争。
同时,张居正认为,皇帝提名后,总理大臣的产生过程经廷推也是必要的。这种设计避免了后世皇帝胡作非为,直接任命奸佞的问题,使得皇权不至于失控——内阁总理大臣能顺利通过朝臣的无记名投票,不服众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大诏原文关于总理大臣是这么定的:“强内阁职权,立总理之制皇帝提名而经由廷推,再由皇帝任、免之。”
但在大诏设计之初,朱翊钧和张居正都没想到,在皇帝提名这一环节,居然出现了皇帝难以决断的人选——这一次难道提名两个,将选择权真的交给朝臣?这算什么?大明版的“皿煮制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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