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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不速之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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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这个女人,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女人。

我跟着她,过过极尽奢华的日子,也过过三天没饭吃的生活。

当她找到了有钱的金主之后,我们是顿顿大餐,出入的是高档酒店。

有很多次,当她被有钱的金主给一脚踹了之后,我们两个露宿街头,连找个睡觉的地儿都没有。

在我十四岁那一年,正在一家民办初中上学,她攀上了一个极其有钱的金主。

她带着我住进了这位金主富丽堂皇的家,过上了富太太的生活。

但很快,我就变成了她追求幸福的拌脚石。

在一次我和那个男人的儿子发生了冲突之后,男人找她谈了话。

谈话的内容很简单,要么让我离开那个地儿,要么让金凤带着我一起离开那个地儿。

金凤到底没有站在我这一边,她将我带出去吃了一顿大餐,给我留下了一千块钱。

然后,她给了我两条选择,第一,去找管大明。毕竟在名义上管大明还是我的父亲。第二,去福利院。

我不好意思去找管大明,去福利院也不现实,毕竟我都十四岁了。

我没有去学校,我不知道我亲爹是谁,但我大概遗传了他的样子。

十四岁的年纪,看起来像二十岁的样子。

我谎报年龄,进了一家饭馆当了一名传菜员。

饭馆有一个好处就是,包吃住。

我在饭馆里当传菜员半个月之后,管大明找上门来了。

是学校知道我没上学之后,联系了金凤,金凤给了老师管大明的电话。

管大明请我在街头小店吃了一碗馄饨之后,长叹了一口气。

“儿子,你妈不要你,你爸不能干那缺德的事。你还是回学校去上学,你爸供你。”

那天,管大明一张饱经风霜的脸特别的动人。

管大明在工地上搬砖,他说比在电子厂挣得多。

我们爷俩租住在城中村,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比起和金凤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幸福得多。

我过够了大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金凤从外头带男人回来搞事情的那一种无法形容的生活。

好人不长命。

管大明后来娶了一个善良的老婆,我管她叫芳姨,芳姨人虽然长得不咋的,但人很温柔和善,对我也很好。

芳阿姨给管大明生了一个姑娘,叫菲菲,两口子虽然都长得不咋的,但菲菲却生得十分水灵,成天跟在我屁股后面哥哥长,哥哥短的叫着,特可爱。

但好景不长。

在我上高中二年级的时候,芳姨领着菲菲去上幼儿园的路上,一扇从25楼高掉下来的窗户,端端地砸在母女两个身上,双双魂归了天国。

我的管大明爸爸没有经得住得这个打击,隔天在他搬砖的工地,十六楼高的天台上,一跃而下。

乡下的奶奶在一年前生病去世了,我又一次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但这一次不同的是,我是管大明的法定继承人,我得到了一笔赔偿金。

这些赔偿金足够支撑我上完高中,再上完大学。

毕业之后,找了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工作。

我爱好文学,但学的却是建筑工程专业,毕业之后当了一名施工员。

大学期间谈了一个女朋友,名字叫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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