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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四章 正义的伙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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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泽宫和枫分别了,他回到家躺在自己的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他一直回想着自己和枫之间的对话。

如果是之前,上泽宫或许无法理解枫的这种感情,但就在和枫见面之前,他也亲手“杀”了一个人。

上泽宫是双手沾满着鲜血和枫谈话的,他能够理解枫的感受。

枫所杀的人是一个对小孩子伸出罪恶之手的流浪汉,上泽宫所杀的是一个将无辜女生和家人杀死的杀人犯,在道德层面上,他们都是不能被原谅的人,就算是杀死他们也有着正当的理由。

枫是为了自卫,在法律层面上是被允许的,但她始终无法释怀自己杀掉了一个本应不用死亡的人,无法过自己内心的那一关。

至于上泽宫,他则是为了泄愤而计划的一次周密的“谋杀”。

即使私刑是法律绝对不允许的行为,但在法律层面上,就算是上泽宫将自己杀人的方式原原本本的在公堂上说出来,就算是御剑怜侍在对面,说不定上泽宫也不会得到任何罪名,他的证词只会被认为是异想天开的胡话。

两人杀害人的时间、地点、方式都不同,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使他们两个无罪,杀人这种事情都不想被暴露出来。

上泽宫感觉自己内心出现了两种感情,一种是他和前身加起来三十多年的价值观一直在告诉着他——杀人是犯法的,是不道德的邪恶行为。

但令一种来自内心,来自本我的感情告诉他——这个人不能被原谅,既然法律没有办法对他进行处决,那就由自己来执行“正义”。

上泽宫知道,自己做这件事情是有着充分的理由的,就算是告诉桃乐丝和其他女孩子们,想必她们也不会在意,会理解自己。

但杀人这种事情,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上泽宫不想让其他人和自己一起包揽这种责任。

上泽宫想起了自己在杀意世界中因潜意识形成的人格,“深井户”,他和自己一样,在将那位焰火师作为人肉盾牌时毫无愧疚之情。

上泽宫将自己的左手放在脸前遮住了灯光,仔细端详着。

这就是自己的本性,即使是杀掉人也不感到任何良心上的谴责吗?自己,难道是一个会因杀戮而感到快乐的杀人魔吗?

心中刚涌出这个想法,上泽宫便否定了这一点。

绝对不是这样。

自己会因桂子的遭遇而感到愤怒,会因她有可能得救而感到高兴,会因为一个约定无法履行而感到痛苦自己对恶人不会留情,因为自己的潜意识清楚,自己只是在执行“正义”。

没错。

自己,是一个有着正义感的人,是正义的伙伴,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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