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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妈呀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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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南恒房产极力宣传,那场歌唱比赛的影响力还是挺大的。此时正值用餐高峰期,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迎宾小姐这一嗓子立刻引来了无数目光。

“天哪,真的是骆冰河,我男神呀,啊啊啊——”

“太帅了,我们去找他签个名吧——”

“我要和男神合影——”

迎宾小姐包括那些宾客,眼里看到的只有骆冰河,至于跟在骆冰河身后的凌菲云,直接被她们无视了。

凌菲云今天穿着件半旧的字母长袖卫衣和直筒牛仔裤,脸上更是脂粉未施,就连头发也就是用一根黑色的皮筋绑了个马尾,与她参加比赛时的形象,简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也不怪人家认不出她。

不过她不但不在意,反倒暗自庆幸。因为有好几个年轻姑娘已经尖叫着向骆冰河跑了过来。

骆冰河的脸彻底黑了,拉起凌菲云就跑。

“请等等——”迎宾小姐简直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就不吼那一嗓子了,现在把这位大帅哥给吓跑了,这店里得损失多少客源哪?

“等等等等,我们打五折,不行的话就免费啊——”

可惜任她在后面喊得嗓子都哑了,偶像却连头也没回一下。

“偶像,男神,等等我们呀——”

疯狂的女粉丝发现自己偶像跑了,一个个紧追不舍。几个粉丝的追逐引发了不明真相的群众跟风,凌菲云偶然回头一看,妈呀,乌拉拉全是人头,眼瞅着得好几十呀。

更恐怖的是人数还在不断上升,骆冰河心肝儿直颤,然后——跑得更快了。

“别跑了,没人追上来了——”凌菲云很无语,这都跑出多远了,还跑呢?然后想到想到骆冰河刚才的表情,又忍不住笑出了声。“噗——”

骆冰河赏了她一记眼刀,“没义气!”

凌菲云不解:“这话从何说起?”

“哼——”骆冰河冷哼一声,“没良心。”

凌菲云:……

有了这次的经验教训,骆冰河决定去买墨镜和口罩。两个人做贼似的溜进一家商店,骆冰河随手在墨镜架上拿起一幅墨镜架到了自己鼻梁上:“怎么样?”

凌菲云突然想起了一位港籍明星古天乐,戴上墨镜的骆冰冷和年轻时候的古天乐简直像了八成。

年轻时候的古天乐还没有去照镁光灯,皮肤还是白很多的。年轻时候的古天乐不但皮肤白,脸部轮廓、眉眼之间都带着股桀骜不驯的酷劲儿。

骆冰河本身是冷酷的,戴上墨镜以后遮住了眼睛,看上去就又多了丝不羁。

这一刻凌菲云突然在想,如果一个人的性格真的可以从面貌上看出来的话,那么骆冰河一定是一个酷爱自由的人。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答案是对还是错,这只是一种直觉,她的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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