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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思念之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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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霄带着妙绿不敢耽搁,只在边城落脚了两个时辰采买,又买了一辆舒适的马车。跟王府的马车比自然是比不上的,可好在凌霄霄额外添置了些柔软的铺盖,外头看起来平平无奇,里头却是别有乾坤,十分舒适的。

提着尚未清醒的妙绿,凌霄霄见她呵欠连天,口水都快流了三尺长,只好叫她先去车里睡着,自己则驾车,一路往南而行。

因知道路过城池时都会有官府的关卡,若是被官兵发现认出来,轻易就能被人找到。凌霄霄又不熟悉路,不能提前预知避开这些关卡,所以凌霄霄此时已经化妆成了一个男人,为了掩盖容貌,甚至还在唇边沾了一圈小胡子。这样一来不会被人怀疑,二来也免得一个女人独自驾车出门太过惹眼,恐怕碰见不怀好意的人。

大概在太阳将要再次落山的时候,凌霄霄驾车驶到了一处荒僻的地方,仔细看看,周围都是树木,还有绵延的山。

凌霄霄想了想,便停住了马车,打算在这里过一晚。

凌霄霄身上除了从前皇上赏赐的千两黄金兑成的银票,还有许多平昌王给她买的首饰,想着以防不测典当用的。

除了那些钱,这些首饰用起来凌霄霄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心虚的,总觉得不好拿人钱财,想着以后挣了钱安定下来,寻个机会悄悄还回去就是了。

只是她虽然身上不缺钱,可也不敢轻易去人多的地方舒舒服服的住店,怕留下行踪,就打算先在这荒郊或是破庙里将就将就,等到风平浪静些,或是再跑远一些再坦然赶路。

“妙绿?醒了吗?出来吧,帮我捡些柴禾,咱们架个火,我在城里买了烧鸡,热热咱们吃。”

凌霄霄掀开马车的帘子,轻轻唤着妙绿。

妙绿醒来之后,看着男装打扮的凌霄霄先是愣了愣,随后反应过来,揉着眼睛道:“娘娘怎么这副打扮?吓奴婢一跳。”

凌霄霄将妙绿拽起来嘱咐她:“往后就没有娘娘了,别叫我娘娘,叫人听了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

妙绿眼巴巴看着凌霄霄:“那奴婢该唤娘娘什么?”

凌霄霄歪头想了想:“路上就先叫公子吧。别的以后再说。”

妙绿点点头,听话地唤了声“公子”,便跳下马车帮凌霄霄去捡起了干树枝之类的。

妙绿虽然是一直跟着凌霄霄的,可从前在四个婢女里却是最不起眼的一个。景念稳重,云琴出挑,霜见聪慧,只有妙绿看起来是个最无用的。可她却有一点好,就是凌霄霄叫她做什么,她从来不问为什么。

即便是这次,凌霄霄这样自己逃出来,妙绿心里有一万个疑惑,可她只知道,凌霄霄要做什么,她一定要帮着她就对了。

她从小跟着凌霄霄,以前在凌府过清贫日子的时候,替凌霄霄挨巴掌,帮凌霄霄偷吃的自己却饿着,也从来没问过为什么。

她自觉得,凌霄霄教她识字,嘴里有一口吃的也要分一半给她,到了王府更是供她衣食如外头富户的小姐一般,她为凌霄霄做什么都是理所应当的。

因此凌霄霄叫她做什么,带她去干什么,她不用问为什么。她只要在凌霄霄身边跟着她,伺候她,照顾她,她就安心了。

虽然在王府里娇养了大半年,可妙绿做事一点也不含糊,手脚麻利地一会儿就捡来了一捆柴。

凌霄霄将那些柴堆在一起,吹了吹火折子,先引燃了一枝最干燥纤细的枝条,没一会儿那堆柴就燃起来了。

凌霄霄赶紧将那油纸包着的烧鸡拿出来,用树枝插上在火上烤了一会儿,约摸热透了,就掰开与妙绿分着吃,顺便烧了些热水,将凉了的馍泡进去,喝粥一样一起吃了。

这是凌霄霄来到这里之后,吃得最简陋的一餐饭了。

可是却是吃得最安心的一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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