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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两脚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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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外三十里之处有一片林子,此处名为“狩林”。除了皇家圈定的“苑”林之外,就数此处野兽最多,最受权贵喜爱。

一行人进了林子顿时如同脱缰野马,四散狂奔,林中鸟雀尽皆惊吓四散。

尉迟敬知晓姜承枭身子不好,便没有走远,二人领着家奴寻了个去处,在林中游荡起来。

“并国公家的两位公子,恭德兄有何看法?”

姜承枭掂了惦手中一石的牛筋弓,随意的问着。

尉迟敬沉吟片刻,道:“听同僚所说,李济世为人颇有谦谦君子之风,在太常寺为官与人良善,甚得好评。至于李安民我倒是不怎么了解,倒是常常听说他与公孙家的小子在长安城斗鸡走狗,想必也是个纨绔吧。”

权贵子弟进入官场一般有两种捷径,一种是入太常寺。

太常,掌陵庙群祀,礼乐仪制,天术数衣冠之属。太常寺对权力场的影响,其中有一点:权贵官员家的子嗣要出仕,有一条路径,就是在国家祭祀的时候充当副手,参加完这样的祭祀,便可以出来做宫廷千牛侍卫或者低级职官吏了,然后通过家族的势力往上爬。

第二种就是和尉迟敬一样,进入金吾卫混两年,揽一些资历转而从军,继承祖上职位。

“我倒是不这么看。”

姜承枭拉了拉弓弦,发现自己能开一点。

“大郎有何见解?”尉迟敬问道。

姜承枭道:“李安民颇有才华,只怕是明珠蒙尘,常人不知。”

尉迟敬笑笑没接话头,他也没将此事放在心上,只是当做二人聊资。

“主人,有野兔子!”家奴神举瞅见一只灰色的兔子在树下,连忙提醒姜承枭。

尉迟敬一抬手,身后众人连忙拉出马头,顿时安静下来。

“大郎大病初愈,何不试试看?”尉迟敬笑着说。

那野兔子在树下貌似正在进食,一时之间没有发觉其背后的声响。

姜承枭没有拒绝,接过神举递上来的箭,拉开弓弦,箭头瞄准兔子。

“凝神,屏息。”尉迟敬在一旁轻声说。

身后家奴皆是期待的等待,希望主人一箭射中。

嗖的一声,箭离弓弦,精准射中兔子。

“主人射中了!”

代王府家奴爆发喝彩声。

“好!”

尉迟敬赞道:“大郎箭法功力未退。”

姜承枭将弓箭丢给神举,代王府家奴上去收拾物。

其实他会射箭,前世的时候参加过俱乐部,来到这里以后随着府中武师也有认真学习,五十步左右的距离,他还是有着信心的。

家奴呈上物,是一只死透的兔子。他有些兴致索然,死兔子有什么意思。

一行人继续跨马行走,尉迟敬道:“大郎及冠之后,准备入太常寺某个闲职,还是来金吾卫与为兄一同为官?”

他虽然是代王世子,将来继承王爵,但也需要进入朝廷中历练,否则继承王爵之后两眼抓瞎,岂不是贻笑大方。

抓着缰绳,姜承枭想了想道:“我倒是对突厥挺感兴趣的,到时候说不定会在父亲手底下某个差事。”

“突厥?”

尉迟敬道:“大郎独爱兵书,原来是想如代王一般北伐突厥啊。不过据我所知,突厥这两年被我大晋讨伐已是四分五裂,恐怕三五年内不会有什么大的战事。”

姜承枭道:“草原部落如同这野草一般,烧不尽吹又生,先帝是三番五次征讨也没有完全杜绝其危害,可见其生命力之顽强。”

尉迟敬稍一思索,觉得姜承枭说的也没错,便道:“若是突厥犯边,吾自当随父亲一同征战,好叫那些蛮夷知晓我大晋天威。”

春日里的风颇为和煦,吹在脸上痒痒的,好不舒服。

到了中午,他们已的不少物,有兔子,獐子等等。

河边,一众权贵子弟再次聚集在一起。

主人们聚在一起聊天打屁,家奴则开始生火,准备来个“野外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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