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神棍(三)(2 / 2)
刹那间,孟云海只感觉桌上的人都在看他,便有些恼羞成怒。
但因为这个生气又显得怪怪的,所以孟云海只能闷闷道:“换个口味。”
张姨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很快送来了碗白粥。
孟云海松了口气,赶忙拿勺子舀了勺白粥送进口中,借此遮掩自己的尴尬。
结果这白粥一送进口里,那没滋没味的感觉就让孟云海蹙起了眉。
——可真难喝。
孟云臻将这一幕收归眼底,瞬间有些神清气爽。
小兔崽子也不好过吧?活该。
这么想着,孟云臻看向时景歌,这才发现时景歌的眼神也落在孟云海身上,带了点淡淡的笑意。
下一秒,时景歌注意到他的视线,很快收起自己的表情,格外平静地喝着自己碗里的白粥。
动作缓慢而优雅,仿佛带了股仙气。
孟云臻楞了一下。
时景歌是这么吃饭的吗?
他们在一个餐桌上吃了好几次饭了,时景歌餐桌礼仪是还不错,但是也没有这样啊。
下意识的,孟云臻将自己的视线落在孟云海身上。
……是因为这个小兔崽子吗?
毕竟,餐桌上唯一的变化,就是多了只小兔崽子。
不仅如此,孟云臻还发现了一点别的变化。
时景歌今天这身衣服,还是新的呢,与他其他那些相对破旧的衣服一对比,一点穿过的痕迹都没有,不是新的也绝对没穿过两次。
而且,时景歌这还是特意打扮过了吧,指甲都修了修,显得圆润饱满,十分整齐,不像昨天那样参差不齐。
……是为了给小兔崽子留下好印象?
说起来,今天还是小兔崽子去叫得时景歌吧。
听说还是小兔崽子自告奋勇。
……难道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师徒之情又续上了?
孟云臻忍不住开口道:“时先生今天,格外出众啊。”
时景歌手中的动作一顿,轻描淡写道:“衣服坏了,换了一身。”
“哦,”孟云臻喝了口粥,笑意盈盈道,“我还以为时先生特意换了身新衣服,有什么大事宣布呢。”
时景歌语气淡淡,“孟先生想多了。”
孟云臻扬了扬眉,随口道:“真的没有?比如收徒什么的?”
“没有。”时景歌几乎是斩钉截铁道,“时某才疏学浅,不宜误人子弟。”
孟云海紧紧捏住自己手里的勺子,表情登时就不好看了。
“哦。”孟云臻应了一声,他心里有了计较,故意道,“昨天时先生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这还真不是孟云臻胡说。
昨天他也说了类似的话,玩笑般的口吻,毕竟那个小兔崽子再怎么样,也是他的弟弟。
至于有没有别的私心,孟云臻……孟云臻也不肯承认啊。
但是昨天时景歌的回应,可以说是相当不客气啊。
孟云臻甚至还记得当时时景歌的表情,那种傲慢混杂着不屑和嘲讽,扬着脑袋,用一中十分刻意的轻描淡写的语气说道:“孟先生愿意让一个骗子做自己弟弟的老师了?”
语气之嘲讽,态度之阴阳,让一辈子阴阳怪气无人能敌的孟云臻都头皮发麻。
可见,时景歌绝对是记仇的。
那一天的仇,他还都记着呢。
但是现在,时景歌态度那叫一个客气啊!
时景歌十分平和地说道:“有吗?我不记得了。”
“如果我的言词给孟先生带来困扰,我对此深表歉意。”
这礼貌又客气的样子,让孟云臻更想在老虎头上拔毛。
而这个时候,孟云海已经受不了了,他把碗放在桌上,发出不小的动静。
“我吃饱了。”孟云海强迫自己说出这四个字,叼着个包子就走了。
属于他的那碗白粥,还剩了大半碗。
他果然不喜欢喝白粥。
时景歌微微蹙眉,但是什么都没说,只是目送着孟云海的离去。
等待孟云海离开餐厅的时候,他似乎一下子就放松了下来。
那种感觉,几乎是肉眼可见的。
如果说刚刚的时景歌是一个端着的高岭之花,现在他已经落地了。
孟云臻为自己脑海中的比喻感到好笑,他摇了摇头,抛开这个想法,问道:“你怎么就一定要和我家小兔崽子断绝师徒关系呢?”
“孟先生。”时景歌放下自己手里的勺子,语气平平,孟云臻抬头看他,做出愿闻其详的模样。
孟老先生和孟老夫人约了隔壁家的董老先生和董老夫人,要去钓鱼,走得比孟云海还要早呢。
所以现在餐厅里就剩了时景歌和孟云臻两个人,意味着时景歌不需要再遮遮掩掩,于是他抿了抿唇,相当友好地说道:“我建议你去看看脑科。”
孟云臻:“?”
“当你一个问题,已经连续三天采取了不同方式询问,得到的答案都一致的时候,还要继续用新的方式询问下去,”时景歌顿了顿,语重心长道,“我不得不合理怀疑你的大脑不大中用,理解不了他人的言语,还伴有健忘失忆的现象,你还年轻,不要讳疾忌医。”
翻译成白话就是,脑子有病,听不懂人话,赶紧去治。
孟云臻轻笑出声,他觉得这样阴阳怪气的时景歌,实在是有意思。
刚刚那个客客气气的时景歌,还让他挺不习惯的。
时景歌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真诚道:“及时治疗,免得越来越重。”
虽然八成是治不好了。
时景歌用眼神这么说道。
孟云臻翘起唇角,“小歌啊,你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时景歌面无表情道:“不要叫我小歌。”
“我是你老板,”孟云臻提醒道,“我发给你工资。”
时景歌喝下最后一口粥,提醒道:“我们是日结。”
孟云臻:“?”
“你现在就可以解雇我。”时景歌见他不懂,干脆直白开口。
孟云臻好奇询问,“为什么是我解雇,而不是你现在就不干了呢?”
时景歌理所当然道:“我是骗子啊。”
孟云臻:“什么?”
“骗子不就是为了钱吗?那又怎么能拒绝主动送上门的钱呢,对不对?”时景歌给了孟云臻一个假笑。
孟云臻:“……”
孟云臻深深叹息,这个时候,他似乎又觉得客客气气的时景歌更可爱一点了。
时景歌就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面对他的时候,毫无遮掩,而面对孟云海的时候,则会小心地将自己尖锐的刺掩藏起来,只留下一个无害的高岭之花。
这个时候,孟云臻突然清楚地意识到,在时景歌眼里,自己和孟云海的区别多么大。
不,或许说,其他人和孟云海的区别有多么大。
时景歌之所以接受这份“工作”,还是因为孟云海呢。
在时景歌的世界里,所有人似乎就分成了两类,一类叫孟云海,只有一个人,另一类叫他人。
而为什么孟云海这么特殊?
因为孟云海是时景歌的徒弟。
哪怕时景歌嘴里说着断绝师徒关系,但是表现出来的一切,依然证明,孟云海是不一样的。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断绝师徒关系呢?
时景歌身上,到底背负着怎么样的秘密?
那一份独一无二的特殊,让孟云臻心里也生出一中,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突然,孟云臻开口道:“既然你不想要小海做你徒弟,要不要考虑考虑我做你徒弟?”
刹那间,时景歌嘴里那口包子梗在他的喉咙里,咽不下去了。
时景歌一手掐着喉咙,疾步走出餐厅,把孟云臻都吓了一跳。
很快,时景歌回来了,手里还拿了一个矿泉水瓶,水瓶里只有一半的水。
他眼角微微带着点红,即使冷冷地看着孟云臻,也带有不一样的韵味。
孟云臻的心尖一颤。
“孟先生,”时景歌咬了咬牙,“不要在别人吃饭的时候,说些可怕的事情,你这是谋杀。”
孟云臻突然觉得喉咙发干,低头喝了口粥,含糊道:“小歌,我想拜你为师,很可怕吗?”
“不要叫我小歌。”时景歌咬牙说了一句话,然后看向张姨,“张姨,麻烦您给家庭医生打个电话,我想孟先生需要。”
张姨急急地走了过来,“怎么了?大少爷不舒服吗?感冒了?”
“孟先生脑袋不舒服,”时景歌冷淡道,“这已经影响到了孟先生的语言系统和大脑神经,孟先生讳疾忌医,再拖下去就没救了。”
“我建议送医院,立刻,马上。”
孟云臻没忍住,低低笑出声来。
时景歌怎么都想不到孟云臻会是这中反应,气又气不过,只好甩袖走了。
遥遥地,时景歌还能听到张姨担忧的询问声,还有孟云臻渐渐清晰的笑声。
张姨原本还没觉得,但是看孟云臻的笑容越来越大,真情实感地担忧起来。
自家大少爷什么性格,她还不清楚吗?被人指桑骂槐之后还能笑出来,这还能是她家大少爷吧?
这不会是真病了吧?
张姨忧心忡忡。
孟云臻心情很好,还多吃了两个包子,然后溜溜达达去找时景歌了。
想想,时景歌对别人还能有两分忍耐和客气,对自己半分都没有,不也是一中特殊吗?
结果上了楼,到时景歌房间门口的时候,便看到了孟云海,纠结地站在房门外。
听到动静,孟云海飞快地望了过来,有些警惕的模样。
看到是他,孟云海这才松了口气。
“在这里站着干什么?”孟云臻随口问了一句,“不敲门吗?”
孟云海摇了摇头,欲言又止好一会儿,终究是憋不住了,恨恨道:“他又不在乎。”
孟云臻语气淡淡,“说说看,早上发生了什么?”
孟云海抿了抿唇,孟云臻随意道:“不想说就算了。”
“也不是,”孟云海将早上发生的事情大致叙述了一遍,有些无精打采地跟孟云臻说,“哥,你说,他是不是真的不想做我师父了?”
孟云臻眼睛眨了眨,有些好笑。
时景歌那哪里是不想做你师父?他想得很呢。
但是因为种中原因,时景歌“不能”做你师父。
为什么呢?
孟云臻也很好奇。
至于孟云海猜测的什么时景歌不想理他之类的,更是无稽之谈。
明明是时景歌听出了他的声音。
怨不得今天时景歌换了新衣服啊。
原来是为了孟云海。
“我知道了,”孟云臻对孟云海点了点头,“既然你不好意思去问,那我帮你去,怎么样?”
孟云海有些纠结犹豫,他确实问不出口,但又想自己去问。
孟云臻笑道:“有些话,他可能不好意思跟你说,反而容易跟其他人说。”
“等我的好消息。”
孟云臻拍了拍孟云海的肩膀,孟云海重重点头,道,“谢谢哥。”
孟云臻敲响了时景歌的房门,孟云海飞快开溜。
时景歌打开门,表情不大好,但是侧身让他进来了。
“小……”
‘歌’那个字还没说出口,时景歌愤怒的眼神就投了过来。
孟云臻识趣地改口道:“时先生,有没有保护类的符纸?”
“没有。”时景歌冷冷道。
孟云臻默默地看着时景歌,时景歌无动于衷道:“我是骗子,骗子怎么能有那些呢?”
“那我只能让小海来找你买了。”孟云臻轻描淡写地说道。
“……箱子里!”
时景歌咬牙挤出这几个字,“银盒子,自己找。”
“一张两万,爱买不买!。”
孟云臻:“……”
这价格可真黑啊,
孟云臻过去找,银盒子还没找到,倒是拽出来两本书。
……这是玄学师的书籍吗?
孟云臻有些感兴趣的翻开,时景歌撇过去一眼,刹那间急了,“放下!别动!”
但是来不及了。
孟云臻打开了。
一行硕大的字出现在孟云臻眼前。
——《如何做一个好老师》
——《三十天速成一个好老师》
还说不想做他家小兔崽子的师父。
这些书是白买的吗?
时景歌伸手将那些书抢了回来,三两下翻到了一个银盒子,从里面抓出几张符纸塞到孟云臻手里,“快!走!”
孟云臻觉得,时景歌是想说“滚”的。
孟云臻心平气和道:“好的。”
这个时候,还是不要在老虎头上拔毛了。
不过……
孟云臻打开门,回头道:“时先生,你也得跟我走。”
“你是我的保镖,要保护我的安全,当然要跟着我咯。”
在自己家里还需要保护安全……?
时景歌深吸一口气,跟着走了,
孟云臻摸着手里的符,有些好奇,然后带着时景歌去了花园。
孟家别墅的院子不小,孟老夫人和孟夫人都很喜欢花,除了室外花园以后,别墅里还有个室内花园。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玫瑰花丛,全是各色玫瑰。
据说孟先生能追到老婆,这玫瑰花丛帮助不小。
孟云臻带着时景歌从外面走了走,就走到这玫瑰花丛来了。
这些玫瑰花被照料的极好,姹紫嫣红,娇艳欲滴,十分漂亮。
“我们一家都很喜欢玫瑰,”孟云臻笑意盈盈道,“就是喜欢的颜色不大一样。”
“祖母喜欢粉玫瑰,我祖父喜欢黄玫瑰,母亲喜欢红玫瑰,我父亲喜欢白玫瑰,小海和我都更偏爱蓝玫瑰,”孟云臻笑道,“时先生喜欢什么颜色的玫瑰?”
时景歌轻哼一声,还没来得及说话,一阵风袭过,一只盛开的红玫瑰飘到了他的面前,随风摇曳间,花朵碰触到他微微抬起的手。
似乎在邀请他摘下。
孟云臻扭头就看到这一幕,还以为是时景歌自己摸的,“时先生喜欢红玫瑰?喜欢这一朵?那我帮你剪下来。”
说着,他掉头向时景歌这边走来,突然,他似乎被什么绊了一下,一个踉跄,差点直接跪在地上。
而他放在口袋里的符纸,则微微颤动了一下,只是无人看到。
孟云臻皱眉看了过去,见到了一块不小的石头,他应该就是被这块石头绊的。
……刚刚走过去的时候,有石头吗?w,请牢记:,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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