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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诗书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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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弈之局。

所有人以为,会是罗肃同与三人一一来过,再挑选出棋力最强的一位。

罗肃同是一个值得所有人信任的人。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居然败了。

胜负没了悬念。

获胜者,就是李铮。

两人对弈,不过三刻钟的光景,其余三人,还在奋笔疾书。

已经输了一阵,他们不能再输了。

“方才我与先生对弈之时,已在心中作诗,不如此刻就书于先生,一并完成这诗书之试,如此可好?”

站在高台上的李铮,缓缓说道。

“尚德君已然作诗?”

不仅是罗肃同大惊,就是台下四众,也是无不惊讶。

出口成章,也不过如此。

“正是。”

“是书法,而并非画作?”

罗肃同接着又问。

回答他的,还是肯定。

所谓书,包括书法和作画。

那三人,无不都是在作画。

因为书法的局限性大,很难体现他们的功力,而作画,则完全不一样。

画一个美人,这是情趣,画一座大山,这是志趣,画海上生明月,大海无疆域,这是志向,至于书法,要展现出来这么多,就非常难了。

今日比试,显然作画最合适。

但李铮,偏偏就选择了书法。

“哈哈,老夫倒是忘了,东方太阿之名,成于诗、剑、酒,一年多前,我曾见他一面,说与老夫,尚德君之诗,已不亚于他。

剑术和书法,也尽有想通之处,那就请尚德君,让老夫一饱眼福,来人,上笔墨纸砚!”

文房四宝在长案上铺开。

端着四宝上来的,不是书童,而是魏知鱼。

“这研墨之事,何须劳烦表妹!”

李铮有些意外。

魏知鱼不听他劝,伸出一双素手,倒了几滴水在砚上,然后轻轻研磨起来。

研墨,得用柔力,需得细致,这样出来的墨,成色最佳,落笔有神。

魏知鱼的手法,是精通此道。

“尚德君不也说了,我为表妹,妹妹为兄长研墨,这有何不可,我对大梁之外的世界,很有兴趣,希望有时间,兄长给我讲一讲!”

李铮没理由拒绝。

这无疑是个接触魏氏的好机会。

况且,看起来她和魏璧的关系不错。

“自无不可!”

李铮提起笔,握手成拳,将笔立直,笔锋投于墨汁。

不稠不稀,一切刚刚好!

上一世他很少涉猎书法,因为他的兴趣都在数学。

所幸,为了做好大骊皇帝,下过几年苦功夫的。

罗肃同说的不错。

书法和剑道,有相通之处,东方太阿的书法,就如他的剑道,雄奇,多变,透着一股锋芒!

李铮的书法,虽少了一分锋芒,但多了一分沉稳。

深吸一口气,他手中握的既是剑,也是笔。

书法,如同剑术一样,需要一气呵成。

锋芒落下,那是一个“对”字……

一股胸中之气,自开笔时起,至停笔时落,中间不曾半点停歇。

屏气凝神,胸中有思,手中有度。

洋洋洒洒,银钩铁画!

及至收笔,一张白纸敞开,留下一百二十六个大字。

鲜墨水润。

“夫子请看!”

罗肃同探过头去,大声朗读起来。

眼下墨迹未干,不可轻动,就只能由他朗读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

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

契阔谈?,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这一首诗,出自一位枭雄之口,李铮今日将其窃来,其意是在舒张胸中之志。

相信不久之后,这首诗会传遍大梁,会传到皇都。

他想借此,告知大梁氏族和魏王,他的志向。

相信还会有韩父那样的人物,会找上门来。

罗肃同朗声诵读,越是读到最后,越是发觉不对,尤其是那两句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这样的话,其意昭昭。

他皱着眉头。

“好诗,好诗,只是老夫有一事不解,这周公是谁?”

对此,李铮早有所料。

“周公,传说中,带领人族制定礼法之人,我大骊自高祖以来,以礼治国,今大乾皇帝,以礼兴邦,我身为大骊君侯,当遵此礼法治世!”

这本是一首舒张胸中伟略的帝王诗,被李铮这样一解释,就成了求礼法治世的士子诗,不过嘛,个中意味,只要有心,还是能品味出来。

“好志向,好诗词,绝,诗绝!”

罗肃同再一次忍不住赞叹。

作诗之迅速,对仗之工整,意境之美妙,抒写看淡起落,胸怀四海。

这的确是符合尚德君、大骊前太子的心中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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