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第一百五十四章 明光宝铠(1 / 2)
霍千钧是打小就喜欢铁甲战马, 搜集铠甲几乎是众所周知的爱好,这次刚到济南府,就有人送来这身装备齐全的明光铠, 投其所好, 简直正好挠到他的心头痒处, 如何能不跑来向方靖远献宝。只是宝贝只有一套,若是割让给岳璃,似乎又有点舍不得。
眼巴巴地看着方靖远,既舍不得, 又不忍心拒绝, 霍千钧想了又想,咬咬牙,无比心疼地说道:“要不……她出任务的时候, 要上阵杀敌时,我借给她穿也行……不过可不能给我弄坏了,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谁稀罕要你的啊!”方靖远嗤之以鼻,还顺手抹了下鼻子,扇扇风去味,“就你穿得这一声臭汗的, 还想让阿璃穿?也不怕把她给熏死了。我是说,你穿这么重的铠甲, 加上你本身的分量,还能骑得动马, 上阵杀敌吗?”
他这两天收到了不少的军资,让人整理之后,就开始考虑装备军队的实用性问题。
其实大宋论起军备,丝毫不逊于金人, 甚至在火器和军械的运用上,还超过金人,才能够以其步兵的劣势,力抗金兵百年之久。
赵昚见他这两年功勋卓著,力排众议,将大宋军器监出产的最新铁甲和火器都配发了五百套给他,而其他如西南川军和楚州、泗州等军队加起来还没五百套,可这些让众人眼红到快要流血的铜盔金漆铁甲,到了方靖远手中,却成了鸡肋。
这套铠甲其实单论造价和防护性,堪称五朝之最,工艺甚至超过了霍千钧身上的明光铠,但是光重量就高达五六十斤,再加上本身能承担这身铠甲的武士必然身材高大强壮,连人带甲至少得两百多斤。
这两百多斤……方靖远想想都心疼自己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那三千战马。
大宋自从失了北方,就没了养马之地,哪怕后来有云南马和南疆马充做军用,但这些马跟北方战马相比还是相对弱了许多,用于拉货运输还好,冲锋陷阵则会比对方足足矮上一头,若是沙场相逢,简直惨不忍睹,还不如用战车阵法,攻防得当。
就那些任劳任怨的小矮马,去承载那些身披铁甲的两百多斤大汉,那画面简直……方靖远都得替它们先抹把泪。
霍千钧被他这么一问,也愣了一下,抬手想挠头,正好敲在头盔上,发出一声脆响,他不由尴尬地笑了笑,“应该还好吧,我那匹宝马可是我们霍家家传的宝马,据说祖上还有汗血宝马的血统,一共就那么两匹,要不是它,那次在徐州兵败之时,我和赵王爷根本逃不出金兵的追截。”
一说起自己的宝马,他又来了精神,跟着吹嘘道:“当时我为了隐藏行踪,就放它自行离去,后来你猜怎么着!我从地窖出来第二天,追风就追上我了,这跟着我从海州都沂州,都两年了,军中就找不出第二匹马能跟它比的!”
方靖远白了他一眼,冷笑道:“呵呵,我还能不知道吗?听说你不娶媳妇,都有人说把追风当媳妇了。人不如马,是吧?”
“唉,媳妇有什么好的,现在我天天在军中,就算娶了也抱不着,何必呢!”霍千钧摸摸自己身上的圆镜,自恋地说道:“像本将军这般人才,若是真想娶妻,那想嫁的小娘子,可不得从街头排到街尾去了?我可是在老爹面前说过,不收复失地,就绝不成家。”
“当真?”方靖远面无表情地说道:“哪怕是送你铠甲的人来了也不成家?”
“送我铠甲……咳咳!你又知道什么了?”霍千钧警惕地朝四周看看,发觉其他人早已退下,房中只有他们两人,方才松了口气,说道:“你知道是谁送给我的铠甲?”说着,他迟疑了一下,犹犹豫豫地说道:“是不是……她找人联系你了?”
“没有。”方靖远叹了口气,简直对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了,“我就是随便问问,看来,你跟我想的一样。”
“你……你诈我啊!”霍千钧火冒三丈,可对上方靖远冷静而了然的眼神,刚刚炸毛的火气,瞬间又蔫了下去,垂头丧气地说道:“我也是猜猜……除了她,谁会平白无故送套明光铠给我呢?更何况,当初还是我跟她提起过的,她那时还跟我说,以后如果有机会,会亲手帮我缝制一套铠甲……”
说着说着,他的脑袋也跟着耷拉下去,声音也低低地带上了几分暗哑之色。
“我当初还说过,无论她去哪里,嫁不嫁人,都是她一辈子的靠山。会罩着她,保护她,不让任何人再欺负她……可她……她不是小小,不是我妹妹……”
他最后始终还是没有说出,她是金人,还是金国皇帝的女儿,哪怕当初那个男人根本不知道她的存在时,她就已经在生死之间挣扎了无数回,靠着盗取的身份侥幸活下来,才成为他的妹妹。
话犹在耳,人事已非。
可她依然还记得,他最喜欢的铠甲,最喜欢的兵刃,还记得他说过的话,记得自己的承诺,哪怕人不在此,依然会想尽千方百计来兑现她的诺言。
那个送来铠甲的商人是个皮货贩子,叫任千里,平日里就是从漠北到中原贩卖皮货和茶盐的,这次本是打算去海州贩盐,因为听说这边的精盐无需盐引,卖得比江南还便宜。正好就得了个贵人赠与的海州军令符,说是可凭此找霍千钧换取千斤盐引,但要送个宝箱给他才行。任千里如获至宝,知道若是能跟海州军搭上关系,以后无论盐茶都不会缺,等于给自己多了条财路,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替人送来的货箱中封存着这样一件宝物。
若非如此,这明光铠也根本到不了霍千钧手里。
那枚令符,本是霍千钧给霍小小的。
他不知霍小小如何得到这副明光铠,又是如何费尽心思才让人送到他手中,只是知道,她兑现了承诺,他却无法回以同样的承诺,且不说保护,若是有再见之时,彼此之间,甚至会成为生死之敌。
见他情绪如此低落,方靖远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既然她都能将这东西弄到手还送给你,可见现在的情况比先前已经好了许多。至少不似原来那般连一点消息都留不下。你且等等,说不定哪一天,她就回来了呢?”
霍千钧苦笑一声,珍惜地摸摸自己身上的铠甲,这身铠甲,上千片细鳞甲片,都是用铜线一片片穿起来的,他甚至可以想象,霍小小亲手穿起这一片片铁甲时,是不是还记得他的模样,只是……
“回来又能如何?不说那些了,你答应我的火器,先给我再说!”
方靖远始终没能岔开这个话题,无奈地说道:“这次给不了你那么多,先一半,不过可以给你分配些战甲,你可以先选些人,装备这些战甲之后,若是还能上马作战,才能形成战斗力,否则马都被你们压死了,还打什么仗……”
就体力和身材来说,不能不承认,宋军对金兵还是相差有一定的距离,能通过武举的武进士,倒是能够负载起这些重甲,可寻常士兵若是穿上这等重甲,别说作战了,连行动都会十分困难。
防护性和机动性的矛盾,在这个时代尤为突出。
是要自己的命,还是“要”对方的命,这个选择题,方靖远选择都要。
那么,改革铠甲和武器,就成为眼下京东军械厂的重中之重。
他本来还想借霍千钧这身明光铠做参考,研究一下如何改良铠甲,可现在看来,如果霍千钧是几乎把追风当媳妇的话,那这套明光铠就是他的正房无疑。他甚至都怀疑,这小子从拿到手之后,有没有离开过这套铠甲,甚至都有可能连睡觉都是抱着睡的。光是上面的一层臭汗味,也就是他自己不嫌弃。若是换了别人,真是分分钟赶出门去。
霍千钧见他对自己的铠甲非但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羡慕嫉妒,还一脸的嫌弃,大为不忿。
“你以为我们都像你一样手无缚鸡之力啊!我们军中好汉,个个都是力拔山兮气盖世,就算穿上重甲也不会耽误冲杀,再给我一千套重甲和陌刀,我就能带人把完颜家的铁骑都给砍了。”
“还一千套!你做梦比较快,最多一百套,多了没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