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章 房屋拔地而起(1 / 2)
今天,陈广生就已经将准备好的合同,拿到了市政府,正式和市里,七二区签订。
在我国的法律当中,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也就是说,哪怕是个人或者单位,出资买了,也只有使用权。
每种土地的使用权,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陈广生要买的,七二区那块地,属于国有出让土地,最长是七十年,但还有一部分,属于集体土地。
也就是当地原本住着居民,土地属于他们集体的,这种购买,可以买五十年。
每种价格都不一样。
到了年限后,如果投资方想继续使用,需要再付一次土地转让金,并在这个过程中,享有优先转让权。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钱,想买,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抢不走。
陈广生他们这次,所要购买的土地,一共是二十七万方,合共二十七公顷。
集体土地,大概在百分之二十五这样,价钱方面,和国有出让的差不太多。
所以在这个合同中,陈广生肯定是想多占些便宜,尽量的,让集体土地所占比例缩小一些。
所以这个合同,是宗佳慧他们那边的,恒集集团所写。
一来是他们有港商的身份,二来,那边的房地产市场,远比大陆这边成熟,他们的合同肯定更完善。
市里对此倒是没有什么异议,尽管知道,陈广生他们占了点小便宜,但也无所谓。
争这么点钱是没什么意义的,他们最看重的,还是这地方究竟,能不能发展起来。
要是真能像陈广生所说,变成全市,乃至全省的经济中心,那他们真的做梦都能笑醒。
在合同里,陈广生也说了,这项工程,他们预计,在三年左右全部完成。
这些条款,陈广生按照他们的要求,都写到了合同里。
市里这边的代表,是茂云波和廖学友,他们两个分别代表市政府,七二区政府。
和陈广生,宗佳慧,钟山三人,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
整个过程中,都有媒体在全程录像,最后他们三方,共同握手的场面,被媒体记录下来,上传到了报纸上。
这件事能拿下来,让陈广生非常高兴,神风集团那边,在他的催促下,第一笔五个亿的款项,已经到账。
按照宫本一藤的说法,这五个亿,是第一批款项。
后续的五个亿,要等他们万顺建筑,真的拿下一环路项目后,才能批过来。
此时,陈广生正通过电话,和尹振强交流。
现如今,他们万顺建筑的人和工程队,相较实际情况而言,还是太少了,所以招人之事,已经刻不容缓。
此事年后,陈广生就已经和尹振强提过。
按照陈广生的指示,尹振强也已经在找人,目前又将万顺建筑这边,扩张了十个施工队左右。
“这些人还不够,这次我们要同时进行,市里的一环路项目,还有我们的商业生态圈项目,你继续给我找。
起码还要找到,一二十个施工队出来才行。”
这两个工程项目,都是万顺建筑这几年来,接到的最大工程,没有人可绝对不行。
“陈董,您真把一环路项目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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