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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户籍制度与刑罚制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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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嬴子婴想起了明末20版本的闯王李自成。陕西的那个驿站你要是不拆的话,李自成估计能在那儿干一辈子。非把人家的工作给搞没了去造反,作的是吧!

“增发就不用了,之前朕和孔明就谈过军队职业化的问题。之前是因为粮食产量低导致必须全民去种植粮食,保证没人会饿死。但是现在三处红薯产地都已经发来的报告,产量都超过了每亩四千斤,足以解放出一批人来成为职业军人。”说着,嬴子婴看向了诸葛亮。

“确实。”诸葛亮点点头说道:“我之前就和陛下商量过这个事情。军队当中本来就是优中选优的,现在更戍期是一年的时间,因为接下来随着边境线的拉长,势必会导致行军时间增长。再加上在新兵营当中训练的时间,陛下暂定兵役期为三年。

三年后,如果能够通过立功升到百将以上的,则可以留在军队当中,接受下一个三年。如果三年以后可以升到五百主的,可以继续下一个三年。就这样每三年,当达不到要求的,则会强制退伍。或者即便达到了标准也可以自行申请退伍调任地方。

升到校尉以上的,可以每三年选择一次留在军中或者复原地方。”

“陛下,三年的时间,是不是有些长了?毕竟三年的时间,有很多事情足以发生变故。”高熲担忧的说道。

“你有什么良策吗?”嬴子婴说道。他自然可以参考后世的一些东西,但是智囊团是要来干什么的?能用智囊团干嘛要自己干?还显得人家智囊团是那么的多余?

“陛下,微臣觉得可以从法律上限制这种情况发生。军人媳妇不准改嫁,如若犯,就把脚砍了!”郭嘉说道。

“看脚不足以吓退荡妇,要割鼻子!”高熲说道。

“末将觉得,浸猪笼比较好,比较文明。”慕容恪说道。慕容恪说话了嬴子婴才看到他站在比较后边,刚才还真没注意。

嬴子婴看着这伙人那是瑟瑟发抖啊!你们怎么可以如此残暴!那都是一条条人命啊!

“陛下,微臣还是觉着,从法律上规定,不准娶纳军人妻妾,如若私通,男的发配边疆做劳役,女的教坊司。”

“准了!暂时只分军籍和民籍,谪戍边关的依然为民籍,功劳可以减刑但不可加爵。”嬴子婴还是更偏向于这种发配和放到教坊司为国家做贡献这种方式。

至于说你走在路上没抗住死了,那真不好意思,我也无能为力。

“而且你们自个儿看看,秦律里边的肉刑实在是太多了,什么割鼻子挖眼睛断胳膊剁脚的,还有给人家脸上刺字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秦国总共才多少人?登记在册的七百来万,发展这么多人容易吗?别自个儿霍霍自个儿了。

孔明,你主持,重新修订秦律,将律法细致化,别有事儿没事儿的轻罪重罚,能吓唬住谁?死刑的话,朕建议只留下三种,绞刑,砍头,凌迟。所有死刑犯处死后全部焚化成灰。至于其他的,打板子抽鞭子就好了,至于给社会上留下残疾人吗?”

“陛下圣明!”他们还能说什么?事实证明,吓唬呢是吓唬不住的,该起义人家照样起义,还差点儿成功了。施以仁政或许真的是一种办法。

(PS:元宵节快乐!有票没?砸吧,还等啥呢?)

召唤之这个主公有点儿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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