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拉下水(1 / 2)
刘前的眼里简直汇聚了狂风暴雨,他看着徐梅,再看看父母,心像掉到油锅里一样煎熬。
花昭都有些同情他了。
但是这件事必须做出选择。
刘前道:「这些钱是我媳妇的。」
「你个...」
刘家人正喊着,刘前大声道:「前几天被我父母拿去保管!然后昨天夜里我又把它们拿了回来!从头到尾跟我媳妇都没有关系!」
要抓,就抓他和他的家人好了!不能连累徐梅,也不能连累花昭。
这件事说到底跟她们两个就是没有关系,全是因为家人的贪心....
他现在没脸看徐梅:「警察同志,这算是我们家的私事吧?就不占用几位的时间了。」他说着从兜里掏出烟,客气地递给他们。
「你不用替她顶罪!明明就是她偷的!她藏在办公室....」
「妈!」刘前气愤地打断她:「你知道偷这么多钱是什么罪吗?是死罪!不管是她偷你们的,还是你们偷她的,谁偷谁死!」
刘前眼神可怕地看着他们:「现在,还有人偷钱吗?」
所有人都噤声。
他们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
不过也是,这要是外人偷了谁家5万块,可不够判的了?只不过是因为发生在自己家里,他们忽略了这一点。
自己家人偷钱也算偷啊?
刘父立刻道:「没有没有,警察同志,我们都是法盲,我们不懂法,用错词了,这钱是我儿子的,我们替他保管,她媳妇不让,我们中间就有点误会,自己的钱,左手倒右手,不犯法吧?」
花昭看他一眼,老头还挺会说话。
这是什么?
道理他都懂,就是不干人事?
警察也彻底明白怎么回事了,这事吧,还真是家务事,上纲上线非得把谁抓进去枪毙,有些过分。
刘前又使出浑身解数,好话说尽,终于把人送走了。
回来,他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瘫坐在椅子上。
屋里,刘母正在数钱。
「噗!」她一口吐沫吐在手上,熟的认真。
少一分可不行!
然后数着数着,发现还多了几百,开心。
算是弥补她心灵损失了。
不对,怎么会多几百?
徐梅把自己兜里的钱放一起的可能性比较小,而本来借给两个儿媳妇让她们嘚瑟两天的金首饰也在这里。
说明徐梅把她们一起偷了,这是她们身上的钱。
好啊,竟然存私房钱!
「说!这里面有你多少钱!」刘母把几百块拍在桌子上,瞪着老大媳妇道。
老大媳妇像个鹌鹑似的缩在男人身后,屁都不敢放一个。
刘母还要发威,花昭突然道:「刘前,这件事到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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