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六章虚神界—蛇羹银耳(1 / 2)
“没办法的,你老爸不坑人,就得被人坑。”荒天羽眨眨美目说道。
“嗯,那地方到处是杀机,一不小心就得陨命,大哥很不容易啊!”思蕴含说道。
异兽原神爬在旁边,一语不发,它被打回了原型,现在若得可怜,只有原始境了,已经低落原神境了。
神虚,玄幻界青瑶科技城,八仙楼气氛有些不睦,谭凌坚持不说出天书传人的消息,非要等上清天宇传人亲自降临。
对面,一群生灵脸色阴沉,若非事关重大,早就蜂拥而上杀了他了。
见谭凌还算配合,并不离去,因此才未曾出手。
漫长的等待,八仙楼的服务员终于送上炖好的龙鲤鱼,和飞凤鸡,放在两个白玉炉鼎中,小心翼翼,谨慎的放到黑玉桌面上。
“怎么这么慢啊!”谭凌抱怨。
“这是神肴,需要以混沌火慢慢熬炖,自然费时费力。”服务员笑着解释。
两个白玉炉鼎看起来都很不凡,但却都是至宝灵器,不然也无法熬炖两种稀世神物食材。
当揭开白雾缭绕的鼎盖后,香气瞬息弥漫开来,并漾出一缕缕神辉,让附近的人都动容,露出异色,这果然是极品神肴。
连神祇闻到味道,嘴里都要流出哈喇子,想要满口饱腹之欲,那香气太吸引人了,令人馋涎欲滴,勾魂摄魄。
“物有所值!神人仙肴!”谭凌赞叹,发自真心的赞同。
凤凰鸟这种神物世间罕有,为一种古禽,个头不大,但肉质鲜美,不说禽中第一也差不多了,至少在宇宙那种地方是灭绝了的。
且,它蕴含着惊人的能量,抵得上吸收一颗太阳那样的恒星了。
“朋友,还请先付账,这是本酒店的规矩,概不赊账!”服务员带着笑说道。
“嗯!应该的。”谭凌随手取出一个玉盒,里面封着极品仙晶,递了过去。
对面,幽宇天宇的人、上清传人的人看的眼皮直跳,这可是他们的混沌仙晶,这家伙花的太痛快了,就这样随手拿出去了。
就是红发男子还有冥神狱神都没有点的清炖飞凤鸡等,而这个混账居然用他们的混沌仙晶在这里挥霍。
一群生灵心中不平衡,眼中的“死人”居然敢如此,实在愤懑不过。
“朋友,你还没有兑现承诺,讲出天书传人在何地,却先用掉了一盒混沌仙极品仙晶,若是出了问题。你拿什么来还!?”红发男子冷声问道。
“越是如此越能说明我的消息可靠,我人都在这里不走了,淡定享用美食,你们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谭凌不满回应,这时候有人打扰他吃肉喝酒,心情非常的不好。
随后,他一脸满面春风灿烂,邀请玄空天宇传人郑璇过来,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红发男子要多腻歪有多腻歪。他在此献殷勤很长时间了,结果这个眼中的死人居然敢横插一脚。
凭他的身份,在这神虚中也可以纵横一方了,但是今日却被这如笼罩月华的绝代清秀丽人深深吸引,一直在竭尽所能展现自我。
“朋友,人贵自知之明!”红发男子说道。
“区区古虚两种神肴。就想请仙子移步,说你童心未眠,还是说你愚笨呢?”青发男子冷笑道,“赤.裸.裸”的嘲讽他,就差指着谭凌的鼻子说他幼稚、愚蠢,土鳖了。
他们这边的人都笑了,带着调侃,带着揶揄。不怀好意,早看谭凌不顺眼了,不加掩饰,想藉此羞辱他。
然而,惊掉一地眼球的事发生了,浩月神辉笼罩的绝代仙子居然动了,起身走向谭凌那里。
上清传人外围一把手红发男子无比愕然,有点不知所措,难以置信。
青发男子更是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他才说完,那玄空天宇传人白衣女子就起身了,这实在有点让他脸上挂不住,打脸打得震天响。
郑璇,明眸皓齿,青丝光亮柔顺,衣裙拖在地上。袅娜而行,到了近前。
她身段高挑,曲线起伏,婀娜挺秀。雪白的颈项,无瑕疵的容颜,再加上一双灵动的大眼,丰姿绝世。
一群人眼睛差点瞪出来,她就那么随意的坐在了谭凌的对面,手持白玉筷子,纤美动人!
“这……”
很多人都傻眼,特别是上清天宇的跑腿与跟班,一副呆住震惊的样子,心中气愤莫名。
两盘菜!
他妈的,那混蛋就用了两盘菜,就将他们所欣赏的仙子给“勾搭”了过去,气的他们震飞桌子。
最可恨、最可气的是,那混账还是用他们的混沌极品仙晶买下的两盘菜,让人觉得跟吃了一口死尸般难受。
上清天宇跟班红发男子面色阴沉,他有动怒了。
以他的身份耐心跟一个女子交谈,努力表现自我,觉得已经算是放下身段了,平日间他为上清仙人,高高在上,走到哪里都被人环绕,众星捧月,今日觉得很丢人。
至于青发男子跑腿,则恨不得立刻杀掉谭凌,他觉得这个混蛋是故意的,用他们的混沌仙晶挥霍,买飞凤鸡,喊走他们身边的仙子,掉过头来气他们,可耻而又可恨!
龙鲤鱼像是一条蛟龙,三米多长,流光溢.彩,在炉鼎中熠熠生辉,清香扑鼻。
“比起真龙肉还是差了点意思。”谭凌一阵感叹,想起了前些日子熬炖的黄金真龙,那个时候他朝气蓬勃,昂扬向上,一路横推敌手。
自走出地球,处处掣肘,各处躲藏,甚至有时候要隐姓瞒名,进入虚神界竟还被许多人当成大敌,悬赏通缉,扬言要收为仆从,成为猎杀目标。
而这不是个例,还有涅槃传人、大衍天宇传人、雾都天宇传人等。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从今天开始战出一条路,扬我谭凌神威!”谭凌低语,而后有所觉察,猛地抬头,道:“哎呀,仙子,你动作怎么这么快,给我留点飞凤鸡!”
谭凌一声怪叫,赶紧动筷子,抢那只神禽大腿。
玉鼎中,一只形似鸽子的瑞禽,跟玉石雕刻出来的一般,圣光喷薄,能量浓郁,带着浓郁的香气。
这种肉质剔透鲜嫩,都快化成浆汁了,放入嘴里,居然直接成为仙元,没入体内,可以清理体魄中的各种暗伤。
吃下一口,不仅是味觉的享受,身体放松,浑身发光,毛孔舒张,在喝一口仙酒,真是舒爽到云端。
此外,身体中多了一股香味,久久不散,如兰似麝,据传这是因为飞凤鸡可以留住青春容颜,可保很多年内容颜不老,蕴有奇异物质。
故此,身为女子,郑璇直接在这里与谭凌抢飞凤鸡,与她平日圣洁的样子截然不同,此时有些“活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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