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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二百一十三章 名剑承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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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军叶欢麾下第一谋臣,一计可破万军,一谋可安州郡。论名气,便是鬼才郭嘉也要瞠乎其后,且他更能识破人心。

一袭灰色儒衫,走动中轻灵飘逸,竟似足不点尘。腰间挂着一把宝剑,随着主人的走动,轻轻晃动,亦是极具韵味。

糜竺陈群及徐州一众官员见了,心中想起了则是毒士的另一个传说!论剑法,大汉天下,贾诩无敌,此乃大将军亲口之言。

走近一点,更能看清那宝剑造型古朴,必是神兵利器。

糜竺和陈群没有看错,贾诩腰挂的这把宝剑,亦是奇珍。其名为承影,上古八大名剑之一,原本,是张叙的私家珍藏。

后来,叶欢为神耳郅臻做剑匣,收集名剑,张叙便送了大哥,叶欢送给神耳。后者又将之送给了贾诩,以表心头尊敬之一。

对神耳来讲,今生最亲的,是叶冬张离,嗯,还得加上禽滑要平。五人组一道经历了无数艰险,早就是生死之交,更多一份亲情。

最佩服的呢?两个人,叶欢,南华!后者与之,亦是生死之交。能让南华死心塌地,且让叶欢称为天下第一,是何等人物?

很多时候,谎话说了千遍万遍,就成了真的。贾诩的剑法天下第一,算是叶欢今生编造的最佳传说之一,很多人对之深信不疑。

一开始的原因,很简单,为了这个绝顶谋臣的安全。不是有那么句话吗?要杀叶悦之,先除贾文和,不杀贾诩,就杀不了叶欢。

于是乎一来二去,加上军中将领对军师的尊敬,越传越邪乎了。

贾诩对之,一开始还有点哭笑不得,但体会了主公的用意之后,也不得不与之配合。包括在神耳郅臻面前,收下承影剑。

“毒王,药瓶子,军师的气势,当真是高深莫测。原来我还有点不相信,这一回亲眼得见,主公之言,断不会虚。”

这是郅臻在见过贾诩之后,和禽滑及要平说的。以他的眼光,居然看不出一个人深浅,恐怕大汉天下,一只手就数得过来?

怎么回事?说起来吧,三成归功于叶欢,千金一诺。三成归功于南华,教了军师不少养生吐纳之法,其中不乏虚张声势的。

最后的四成,是贾诩自己。天下第一剑是吹出来的,但天下第一谋臣,却是绝对的实力,能做到顶尖境界,气势自具。

贾军师当然不是夺人所好之人,承影这般名剑,放在自己身边,是明珠蒙尘。但架不住郅臻诚意,且器物阁也有好的替代品。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铸造工艺也不例外。第三流大师亲自出手,为神耳和暗影打造的名剑,就不输承影。

听了贾军师的招呼,糜竺与陈群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脚步,隔着还有三丈之地,已然施下礼去,前者双手捧着的,正是徐州印信。

随行的官员,则在二人身后数丈之外施礼。对定边军的规矩,糜子仲是知道很多的,叶欢对贾诩的安全,向来无比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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