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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当庭宣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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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已经提到过了,最后陈述主要是用来打动法官。

只是现在的方唐已经完全不需要了,输是绝对不可能输的,姜海洋现在已经全完偏向原告方了。

这一点从面如土灰的被告席就能够看得出来。

这也是方唐在法庭推演的时候早就想到的事情,所以一点都不慌地开始发言。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想我方提出的法庭证据和证人已经足够说明一切了,余红霞母女敲诈事实清楚并且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甚至对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冲击!”

“所以我请求法庭对其进行严正处理,以正视听也还社会一个良好的风气!”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

方唐说完之后便自顾自的开始收拾面前的文件,甚至都没有看在对面的余红霞母女一眼。

这对母女进去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接下来就看康乐要怎么打动法官能够让她们尽量少判几年了。

然而当姜海洋让被告方做最后陈述的时候,康乐却是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有什么好陈述的了。

公诉律师也是表示没有什么好陈述的,服从任何判决。

只是让方唐没有想到的是,在当事人陈述的时候,杜磊竟然还为余红霞说好话。

请求法庭看在她只是女人的份上,能够从轻处罚。

但是他的求情对判决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了,因为法律不看你是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

只要是具有刑事能力的公民都会一视同仁。

法槌敲击发出清脆的响声,姜海洋竟然没有宣布休庭。

书记员宣布,“所有人起立!”

所有人哗啦啦地站了起来,包括余红霞也是扶着张秀花站了起来。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尤其是杜红军夫妻两双老眼更是望眼欲穿地看着姜海洋手中的那张判决书。

姜海洋开始宣布判决结果。

“本案作为本院,也就是煤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案件,原告方杜磊,男,26岁,身份证号……”

“被告方余红霞,女,27岁,身份证号……”

“被告方张秀花,女,50岁,身份证号……”

“本院对本案件具有管辖权,适用法律全部依据国内法典。”

“现本庭当庭宣判,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杜磊强暴罪名不成立,双方属于自愿发生性关系,判处杜磊无罪释放。”

“针对原告方提出的误工费、名誉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考虑到杜磊的生活工作确实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所以本庭判决公诉方赔偿杜磊各项费用共计8万8千元整。”

“另外公诉方需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和网络上澄清杜磊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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