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一百九十六章 憋屈的获胜(2 / 2)

加入书签

只是处在黄金组的队伍被NAVI碾压。

电子哥拿下了五杀。

接过森破丢来的沙鹰后,直接起了一把大狙丢给了森破。

这一幕是让在看BO视角的水友直呼残忍。

【好好好!甲都不起对吧!第二局就起大狙!脸都不要了!】

【哈哈哈~这局怕不是又是一场屠杀盛宴啊!】

【完了呀!森破拿大狙架住中路,这白银组没法打啊!】

【强烈建议陆总干预一下!禁止NAVI用大狙!这太不公平了!】

【.】

沙漠二者地图。

中路的控制权非常重要。

然而拿上大狙的森破控制到了中路。

这对于CT方来说可以说是陷入了极大的劣势。

本来技术就不是一个水平。

局面再跌入劣势。

这根本没得打。

现在他们想去B点防守,需要过一次鬼门关。

此时。

陆一鸣通过BO视角能看到CT方当前人均满甲吹风机。

道具也是两闪或一烟一闪。

当即想到了什么。

嘴角上扬道:“兄弟们先别慌!我感觉这个队伍是有点想法!没准能给NAVI带来惊喜也说不定!”

听到这话。

水友们纷纷一愣。

但此时游戏开始,他们顾不得思考陆一鸣这话的意思。

看着视角中CT开始全部往中门跑去。

当即想到~

难道他们打算全员前压?

此时。

CT方第一身位和第二身位的选手。

将购买的烟雾弹丢到了一旁。

陆一鸣平台毕竟是第三方平台,拥有一定的地图自主权,比如发刀这种是官匹做不到的事情,但是在平台上却是可以用指令做到。

这投掷物可丢弃也是之前平台一次更新做出的改动。

这个改动当下有人吐槽也有人支持。

不过因为仅在匹配和战队赛时开放这个功能。

一时间到也还能接受。

此时。

第三身位的人站在CT家门口朝着中门上方狂丢着各种道具。

首先是暗道被烟雾封住。

然后是L点。

这给四位前压的队友创造了浑水摸鱼的条件。

一共是四烟雾弹。

在将B1和A小封住后。

这位投掷者是跟上了第五身位的队友后面。

这操作行云流水。

很明显是有提前演练过的。

此时。

NAVI全员是常规的212开局。

只要森破拿到过点消息就能决定去打哪一边。

但由于CT的这一顿操作。

NAVI这边选择守株待兔。

前压B2的两人则是准备去B1偷他们的背身。

很明显。

对方是准备前压干拉他们。

电子哥是蹲在车后,沙鹰枪口瞄准着被烟雾弹封锁的L点。

此时。

高空出现一个黑点。

电子哥灵敏背身躲避了这颗高爆闪。

但就在转身的时候。

随之而来的第二颗在空中炸开,这个背身稍微晚了一丢丢。

不止是这一颗。

一共是有两个高爆点。

一个是匪家斜坡的高爆,一个是A门空地的高爆闪。

对于道具的投掷可以在平台教学功能深度学习的。

尤其是沙漠2这张地图,是作为训练模式的默认地图。

只要使用这个功能的玩家。

不可避免的都要先掌握沙漠二的各种道具投掷方式。

一共是炸了五颗闪。

随后就是CT方干拉进暗道和L位。

双方是三V五展开了交火。

战术上打了个措手不及,但硬实力摆在这里,再加NAVI这边从B1杀出来了两个人。

最终CT以五换一的代价结束了第二局。

不过也让森破看着自己黑掉的荧幕陷入了沉思。

这一幕结束。

陆一鸣直播间的氛围则突出一个欢乐。

原因是这5个CT原本是有机会杀两个的,但却在看到斜坡拿大狙的森破后是失去了理智,电子哥子弹打空在换弹都没人理会。

硬是冲到了森破脸上用吹风机把他给吹死了。

【牛逼!这波看似输了其实是赢了!】

【哈哈哈~牛啊!当着电子哥面硬杀森破!这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NTR吧?】

【感觉这游戏性质变了啊!如果每局都能五换一,这杀敌数岂不是要破十个了?】

【.】

输是肯定输的。

白银队伍想打赢NAVI。

这难度不亚于手枪对线大狙,而且是在手枪有效射击距离之外对射。

在注定是输的情况,打出这种花操作,对于这种节目效果水友们是相当满意。

很快。

CT一直在延续这种战术。

五换一和五换二轮番登场。

这五人就好像是一个连体婴儿一般,反正死磕一条路硬冲。

比分是很快来到了双方换防。

虽然是零比十五。

但NAVI这边是真的高兴不起来。

麦克阿瑟将军曾经说过。

没有人愿意面对一个不惧怕死亡的军队冲锋。

哪怕最终获胜了也是索然无味。

随后比分定格在十六。

电子哥摘下耳机表情复杂到像吃了老八汉堡一样的说道:“我怎么感觉这场比赛打得比ajor决赛还累啊!”

闻声同样摘下耳机的森破。

转过头看向电子哥很是认同的点了点头。

五人用的角色不一样。

通过这个对方能从人群中知道谁是他。

五个人不顾其它枪线硬要换掉他的场面是在这短短十六局对局上上演了多次。

虽然游戏赢了。

但森破总感觉异常憋屈。

此时五人面面相视。

心中同步出现了一个想法。

那就是等会最后一局。

不会也是遇到这种打法的对手吧?

讲道理。

这充满憋屈的获胜比游戏中坐牢要难受不下十倍!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