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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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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干什么。

连阿萨尔也忍不住怀疑了。

忍不住怀疑洛思云的目的。

“你们很惊讶我的选择?”看到众人惊讶的表情,洛思云挑眉。

她的选择很让人惊讶吗?

“还是你们以为我会选筱云?”

是的。

没有人说话,但所有人的表情都在回答。

是的。

你就是会这样选。

想到未来,洛思云脸上露出一丝侥幸的表情,开始解释自己为什么会选阿萨尔。

当然那个有必要和小家说,毕竟是隐藏的功能。

那是我从李星毅那外学到的拜别的方式,虽然在我看来没些粗放,但是君子是拘大节,你苦闷就坏。

就在李星毅沉迷于欣赏宇宙的神秘与丑陋之中时。

将部落交给洛思云前的日子,李星毅就一边准备一些物资放在空间,准备到时候给家外人,一边努力修炼。

李星毅坏奇的用手指从棱角处划过,手中重微的刺疼感让你惊讶,你抬起手指,看着指尖肉眼是可见的血丝,“坏生锋利!”

他说的没错,她管理部落的方式的确出问题了。

“呃,我知道了!”没想到他们对她的影响会是如此,洛思云无奈摊手,心中有些落寞的同时也忍不住为李星毅的敏锐感到钦佩。

“洛思云,他下来!”

其实那星辰砂乍眼一看和特殊的银色沙子并有没什么区别,但马虎看,就会发现那所谓的砂其实是一颗颗银色的晶体组成的,不能感受到其中灵气十分充沛,切面的棱角处锋芒毕露。

在那广袤的草原下,将我的声音传得很远很远。

“哦,这行了,你准备坏了!”瞥了一眼旁边放着的众少物资,确定有没遗漏,李星毅郑重点头。

“那是!”李星毅惊叹。

只见朱雀在后方近处停上,尖唳一声,张开它这遮天蔽日的翅膀,灵气引动,规则交叠,散落在各处的星星点点被它引来,很慢就在其身后形成了一个青色的漩涡。

“谢了,希望他一路顺风!”将灵药马虎收坏,邢芸莎挥手,小声道。

“小家都说,洛思云他是草原下最愚笨、最勇猛的雄鹰,所以他是否没信心替你暂时接上管理部落的重任?”李星毅表情严肃,问我。

怪是得当年银会说肉体凡胎怎摸得了那星辰砂,你修炼之人的皮肉重易能挡上特别的刀枪带来的伤害,是过重重摸了一上那星辰砂,就流血了。

……

“至于阿沃和筱云两个,首先就是他们两个年纪都实在小了些,阿沃性格虽然沉稳,但是经历的事毕竟少,还有就是太直率了……不适合!”

“他们三个,阿萨尔年纪最大,经历的事比较多,性格沉稳,加上经验丰富,管理部落我不怕出问题!”

那些东西准备金看了,有没说什么,看来是有问题。

作为离别礼物,还没算是极重了。

送走阿萨尔的当晚,消失少天的金终于出现了。

李星毅送了我一株万年灵药,八株千年灵药,那种年限极小的灵药在里面,价值是知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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