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第六场游戏(九)(2 / 2)
从她们回来不到十多分钟,女人就发现了,按照时间,起码五分钟之前就发现开始找人。
那她们回来的五分钟之内,5号是怎么作案的?
而且当时是6号扶着5号进去的,如果房间有人,他不可能看不见。
加上房卡在5号自已身上,孩子也溜不进去。
顺便一提,每个房间都有窗户,但窗户距离地面差不多一米六。也就是一个孩子想翻窗户进去,也不行。
除非他用什么垫着。
但就算这样,5号利用这十多分钟的时间杀了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不说,又是怎么处理尸体的?
翻窗户吗?
所有人的房间都有窗户,又是大白天,他怎么确定翻窗户拖着尸体不被其他人看到?
就算是侥幸不被看到,十多分钟之内可以藏尸的地方,只有外面。
毕竟之前3号和沽纾进去查看过,里面并未发现可以藏人的地方。
也不可能说碎尸什么的了。
毕竟碎尸处理需要大量的时间和水。
5号能行动的,只有十多分钟。
那就是在外面。
可外面十多分钟来回处理怎么处理尸体?
她们出去找过,十多分钟折算就是五分多钟时间,这个范围内,还在酒店周围,周围没有悬崖峭壁,都是平坦的路,顶多竹林。
但竹林不能藏尸。
从案发后到她们一起,5号都没有时间再去处理过,他都在别人的视线范围内。
那尸体怎么处理的?
掩埋?
可5号没有工具,房间里没有那么趁手的工具,泥土要是被翻新了,她们也会发现的,虽说有大雨的掩盖。
大雨下了,泥土更容易把尸体堆出来。
也大概率不是竹林了,那他是怎么处理的?
“怎么分析,都感觉和5号扯不上关系,凶手大概率不会是他。”
他这十多分钟犯案实在太牵强了。
4号摇着头说。
“按照你这么分析,那就只有3号你和7号了,在孩子趁着男人睡着偷溜出来,有时间作案藏尸的,不就是你俩吗?况且你还从7号房间出来。”
2号倒是直言不讳,当着3号的面说。
反正她说的也是实话。
3号本来盯着沽纾吃饭呢,见2号怀疑自已,她说:
“不是我,我和7号已经发生过案子,你们忘记了吗?而且当时根据你们所说的时间,我一直在7号房间里,我们都没有作案的时间。”
她一说完,2号就跟发现盲点似的。
“等下!你一直在7号房间?我们可是泡了两小时,整整两小时,孤男寡女……”
说着,看向了正在苦着脸吃粥的沽纾。
沽纾:……
“3号,你俩不会是……”
背着她们偷偷那啥了吧?
3号:……
“麻烦你的脑洞实际一点,我只是在跟7号说事情,至于什么,那是私事,我就不方便说了,但我可以保证和此事无关,凶手不会是我们。”
按照以往发生案情的逻辑,好像是这样。
没有谁发生过案子之后还又继续犯案的。
“就按照刚才4号的推理,你们回来作案的时间也是那十多分钟,换成你们之中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而我又和7号一直在一起。”
那还有谁?
“老板?不,老板一直跟我们在一起,泡澡的时候她也没离开过,直到我们离开,她也才离开的。”
2号想了想,那就没人了啊!
除了7号和3号两人根据作案时间有嫌疑,其他人十多分钟内真的能做到杀人抛尸?
不会真是……山鬼吃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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