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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以心交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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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连云起身,拍了拍他的脑袋,“小伤不碍事,莫要大惊小怪!”

一双粗黑的手将她搁在阿七头上的手托了起来,“阿云,我看着那道红口子觉得胸口这个地方不舒服。”说着,杨秋生就将她的手按在了他的心脏处。

沈连云就这样红着张脸,左手被前面的人举着,像在舞会上男女相邀跳华尔兹的动作。

这个男人的手有长年劳作的茧子,粗壮的关节既可以

握紧锄头种地,也可以拿起铲子炒菜,流露的不是写诗作赋文人的雅致,是粗犷武夫心里自然的平实。

“阿云,不是,阿娘!”阿七捋顺了舌头防备地看眼前面的杨秋生。

见他依然自顾自地往前走,才语重心长地对沈连云开口道:“女子最忌留疤了,不要以为嫁了人就不在意,万一被夫家休了,看谁还会再娶你!不过幸好你还有个儿子,养儿防老就是这么用的!”

阿七觉得自己的话相当在理,发觉自己的作用后他一扫刚刚的颓废之风,想来自己对阿云日后的生活还是很重要的。

“哎哟!傻大个儿,你揪我的耳朵做什么!”阿七偏着头好叫杨秋生扯着自己耳朵的手离得近一些。

“不需要你,我会同阿云过一辈子的。”杨秋生松开他的耳朵,满目深情地望着沈连云,“阿云,我今年二十又二,早已过了成家的年纪,不过因为是你,所以晚一些也没什么关系。”

沈连云呆呆地瞅着手上缠成的大粽子,掏心窝子的话原来这样使人贪恋,因为那样的温暖,可以一击推倒久筑的高墙,直抵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而那样的地方,一旦有人走了进去,可能

停留的时间就会是一辈子。

人本自私,但她以前一直不知道杨秋生这个人图什么,沈家村的人都叫他傻子,众人可能忘了,傻子也是有心的。

直到今天她才明白,原来在杨家,杨秋生一直是一个可以被牺牲的角色。

因为他是长子,所以要去服兵役补贴家用,才是尽孝道;因为他是大哥,所以要先让弟弟成亲生子,才算爱兄弟;因为他是旁人眼中的傻子,所以就人前少言多做实事,才会很安全。

这样的人,现在又要为了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合称的夫君。

一个前半生都在为别人而活的人,好像从未想过他自己要些什么。

“阿生。”沈连云的这声呼唤有着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心疼。

杨秋生停下端粥碗的手,扬着眉笑着看她,“阿云,你说。”

“其实我也蛮能干的,以后遇到什么事情你不用再一个人了,有我的。”沈连云单手接过他手里的抹桌布,顺手擦起了桌子。

因为她低着头,杨秋生可以清楚地看见她头上木簪和两边跟着她晃动的碎发,心里充盈着从未有过的满足。

“我也很能干!”阿七上前接过他手里的碗,“蹭蹭”往厨房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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