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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交通统一行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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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东耐心地跟这位女士说道:“您实施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23条第2款,我们将扣留您的电动车。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这位被执勤交警拦停的女士,虽然有些困惑,但还是积极配合了交警的工作。

“潘婷,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学会了?”郝东问道。

“我对管理条例都不懂呢,哪里学会了?东哥,要不是你在场,我还不知道如何处理呢!感觉我是你的拖油瓶呢!”潘婷有些难为情地回答。

“别这么说哦,每个人都是要学习和成长的,没人会不学就会的,我十分看好你哦!”郝东鼓励道。

潘婷不住地点点头。

接着,两人巡逻时,发现了一辆无号牌的轿车。郝东一番细查后,放在车内的临时号牌竟是用a4纸打印的。

郝东询问后,车主承认该车临时号牌是自己打印的,并交代该车是二手车,临牌之前被撕坏了,自己也未及时补办,于是自行打印了一张。

“临时牌照是在没有取得正式车牌之前所使用的一种过渡牌照,它与正式牌照一样都有法律效力。如果临牌丢失或损坏,车主需要带上材料到车管所补办,自己复印或者打印的临时牌照是无效的。”郝东对车主严肃地说道。

最终,郝东对车主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潘婷,学到了没?”郝东又问道。

“东哥,谢谢你的教导。”潘婷感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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