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11章 文化司征歌(1 / 2)

加入书签

翌日一大早,柳锋迷迷糊糊的醒来,习惯性的看了眼手机。

“我靠,10点了,今天还得去剧组拍戏啊!”

柳锋立马从床上蹦起来,却发现裆下生风,自己竟然一丝不挂…

柳锋来不及多想,麻溜的穿衣洗漱,就下了楼。

然而家里空无一人,只有餐桌上已经冷去的白米粥和鸡蛋,还有一张字条:

“柳大峰,本小姐回燕京去了,柳叶这丫头被梅姐安排去录歌了,刘天后也是…你昨天喝太多,梅姐帮你和马导请了假,今天就好好休息吧!”

留言的应该是王子衿,那昨天给自己脱衣服的…

刚刚下楼的时候,柳锋还看到自己昨天穿的衣服已经洗好晾在露台,天知道自己昨天吐成什么样子。

柳锋心里顿时尴尬莫名,心里还有一丝感动。

柳锋今天不用赶去剧组,自然也就不慌不忙了,但他还是有事儿的。

吃完早饭的柳锋驱车直奔市委市政府,他来之前已经跟韩处长通过电话,韩处长目前就在市政府等他。

在经过层层通报后,柳锋被带到了一间临时办公室,韩处长正看着文件,身旁还有一位同事陪同。

“韩处长,抱歉现在才来。”

见柳锋进来,韩处长也是起身相迎:

“没事儿,能理解的,请坐!”

两人都是事情繁杂,待柳锋坐下后,韩处长也是直奔主题。

“柳总,我这次是为了你参加巅峰音乐中写的<少年龙国说>来的。”

柳锋与韩处长对视,他早就从李安邦那里打听到了一些事儿,自然没有任何的意外。

“您就直说吧韩处长!”

韩处长是个直接的人,将桌上自己刚刚看的文件递给柳锋,这是一份版权购买合同!

柳锋将合同结果,一字一句的看了起来…

这份合同是国家文化司牵头,要购买柳锋的这首<少年龙国说>版权,购买之后这首歌儿将作为公共资源,龙国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和传唱,并且没有费用。

也就是说,这首歌要是转让给国家,那就不属于柳锋自己的了,除了原创依旧是柳锋,后续他不能再从这首歌上拿到任何收益。

而文化司这边给予柳锋的版权费用是1000万,按照柳锋作品的市场价来说,只能拿到录音权…

柳锋看完了合同,脸上没有任何的不快,说道:

“韩处长,这合同不合适!”

韩处长闻言没有任何意外,这首<少年龙国说>的质量足以封神,想要以1000万拿到版权确实有些少,或者说痴心妄想。

但要歌儿的是国家,一般来说,但凡涉及到官方的,价格都会很低,倒不是国家给不起钱,主要是许多人不愿意要。

但凡被国家重视的东西,无一不是可以对社会发展有重要帮助的,或是技术或是工具专利。

在国家大义面前,自己的利益就微不足道了,所以没人狮子大开口,意思一下就行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