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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论重典与重刑(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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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郡县制,有益于全国政治统一。

这是我国从未有过的大政策,翻阅我国四千年的历史,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

战国末期,我国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主张“依法治国,人人平等”。

他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逸匹夫”。主张“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

《韩非子》现存二十卷共计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总结和阐述了“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论断。

韩非子法家思想最伟大的实践者是秦始皇。

一部《韩非子》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三国时期政治家曹操的法治思想:“设而不犯,犯而必诛”。

贞观时期的法律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一个高峰,有一批贤臣良吏如房玄龄、马周、魏征等,所以贞观法律能够得到很好地实行。

安史之乱是大唐王朝快速衰落的起点,世人慨叹,“虽有贞观之法,苟无贞观之吏,欲其刑善,无乃难乎”。

意思是,再好的法律,还必须要有贤明廉洁的官员去执行,这也正印证了商鞅“以私害法者国必亡”的论断。

所以,任何时候,法治和吏治必须同等重视。

古希腊着名的哲学家、政治家和律师西塞罗有句名言:“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我们现在有多少人言必称西方的人权和自由。

岂不知,他们所谓的人权和自由,已经是有意无意地踩在了法律的灰色地带,或者红线上,更是在恣意地踩踏着道德和伦理的花园或者庄稼地。

领袖一生中亲自批示处死了七名贪污犯:谢步升、唐达仁、左祥云、黄克功、肖玉璧、张子善、刘青山,其中黄克功是杀人犯。

他曾经说过:“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

我建议大家重读一下《资治通鉴》。

治国就是治吏!‘礼仪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

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有办法治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

杀张子善、刘青山我讲过:‘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啊!’事出无奈,不得已啊!

问题若是成了堆,就积重难返了啊!

崇祯皇帝是个好皇帝,可他面对那样一个乱摊子,只好哭天抹泪地去了呦!

我们不是明朝的崇祯,我们绝不会腐败到那种程度。

不过,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就割谁的脑袋!我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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