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偷窃者(1 / 2)
我喜欢游戏,尤其是喜欢卡牌游戏,但是我不喜欢赌钱的卡牌游戏。
这不是因为我舍不得钱,恰恰相反,我玩卡牌游戏从没有输过,但是从没有在这当中挣到过一分钱,我所参与的每一局赌钱的卡牌游戏,最后都是以我输光了自己手上的所有筹码而告终。
但是我赢了,手段很简单。
想要在任何一个赌局获胜,其实无需掌握其中的技巧,也不需要所谓复杂的观察人心,甚至不需要知道规则。
既然是赌博,那其中的意义只有一个,那就是赢,而赢的手段就是建立对自己有利的规则,只要掌握了规则,在赌局之上就意味着掌握了一切。
而赌博的规则有两种,一种是看得见的规则,看的见的规则自然可以明说出来,而另一种看不见,也不会说的规则,却是所有的赌局通用的。
那就是作弊。
看的见的游戏规则是大家所要共同遵守的,看不见的游戏规则正好相反,它存在的意义就是违背看的见的规则。
无论是通过已知的规则,磨练自己的技巧从而获胜,还是利用下三滥的手段去破坏游戏规则,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手段都太拙劣,太复杂了,简直就是一个人拿着剑放在对方的喉咙上,毫无美感。
我赌赢的手段只有一种,那就是赌我自己输,压上所有的筹码,让对方不得不跟进,然后我弃掉自己的手牌,主动认输。
我不会让自己长时间陷入对自己不利的规则中,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人掉进泥潭里,挣扎只会让自己越陷越深。
与其在这中间消耗自己的神智,倒不如主次易位,在下一回合当中拿到绝对的主动权。况且,真实的人生游戏可不仅仅只有一个回合就能轻易的定下胜负。
现在,我的处境就像是面对着一场不得不参与的赌局,对手已经摆开了陷阱,而我还没有弄明白其中的规则,对方的兵之子已经杀到了我的面前。
这是一个比点数大小的卡牌游戏。
我虽然暂时弃掉了两张自己的手牌,但是我的手里还捏着一张王牌,血族女皇布伦希尔德。
第一场遭遇战,我遇到了兵之子,中了陷阱的我走了出来,而且也摸清楚了对方的规则。
那么第二场遭遇,难道也会是兵之子么?
如果我是这个尼伯龙根的主人,我可不会在知道对方手里仅剩下一张搏命的王牌后,一个个出动自己的兵棋。
这个家伙虽然移动时几乎没有发出声音,但是要偷袭的话,还是躲不过诺娃的反击的,正面作战,他不可能有胜算。
所以他不会动手,起码在没有摸清楚我的底细之前,他不会动手。
我站了出来,为了不暴露诺娃的实力,眼下只有让我自己来冒这个风险了。
如果我推测正确的话,他绝对不会对我动手,那么,这个世界的规则,有一半就已经落到了我的手里,这个风险值得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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