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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小时不握,大来不弯!1992年昌宁县“4·29”特大凶杀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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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王正华不事农活,家中自然是入不敷出。看着父母已渐渐老迈,他认为俩老已是多余的人,于是,他将父母赶到岩羊山守山地的窝棚内居住。一晃就过了6年,这正应验了苗家“小时不握,大来不弯”的古训。

2月的一天,王正华夫妻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宋学花将3岁的小儿子留下给他,自己带着6岁的大儿子回永平水谢娘家。妻子走后,他才又想起父母还有一点点用处,于是将小儿子送到岩羊山父母的窝棚,丢下给两个老人,随后又将家中仅剩的两头牛和猪、鸡全部卖掉,只留下两条看家的狗,再次离家出走。

在昌宁县城以东4公里处,有一个景色秀丽的龙潭胜景——龙潭寺。每天来这里游览观光的,求神拜佛的,烧香许愿的人络绎不绝。

一天中午,龙潭寺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身着一件蓝色中山服,一条黄裤子,头戴黄军帽,脚穿黄胶鞋,身上尘垢斑斑,一看就知是远道而来的。

这人两手空空,表面看既不像游客,也不像烧香拜佛者,他先在潭边的草坪上蹲了几分钟,然后就径直上到古刹内。他进门看了一眼,转身就往外走,走到门外,不知打了什么主意,又转进去,这样转出转进几次。最后一次来到殿门口时,一位老尼开口了:“这位施主,三番五次地到门口,都不敢进来,是不是有心事?”

“是,是。不,不是。师傅,我不知道进里面有些什么礼节和规矩,怕冒犯了神灵。我想来抽上一签。”他有点慌乱地回答。

“阿弥陀佛。菩萨保佑你。你是遇到了什么困难,还是要看看今后的运气?比如婚姻啦,前途方面啦!”

“这几样都不是。好像又都有一点。”

“进来,孩子,一块钱抽一支签。你先跪到桌前向菩萨磕三个头,然后,摇三下签筒,由筒内倒出的一支,就是你所要抽的签了。”她具体给他指点。

他递过一块钱后,按程序抽得一签。老尼对照签书,一一给他作了解释。

这抽签的人正是王正华。

王正华是重大嫌疑对象。要找到他,必须先控制他可能落脚的所有地点,案情讨论会后,一张无形的大网拉开了。

根据群众反映,王正华的家除了有两条狗守在门口外,门窗紧闭,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息。为了防止他藏在家中或躲在暗处,祁副处长带领民警们包围了他的家,孙副局长和考街派出所所长唐德洪不顾个人安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去撞开了王正华家的门。进门一看,民警们都惊呆了。

两口揭开半边盖子的棺材首尾相连地停放在正房中央,前面一口的材头上用毛笔写着:“大梦一场,王正华。”里面有几套衣服和一块红绸子;后面一口材头写着:“我妻宋学花你在后来。”里面同样放有一块红绸子。

王正华自缢于横梁上。靠屋山墙放有一张四方木桌,桌上有一把大扁刀,刀口锋利,且沾有大量血迹和毛发。

王正华仍然穿着到龙潭寺抽签时的那身衣服,只是洗干净后又溅上了大量血迹。右边上衣口袋内有276.4元钱,上衣左口袋内有一张纸条,也就是他在家中曾给王正忠等人看过的那张。

铺开纸条,在强烈的手电光下,看清了这就是他到龙潭寺抽签所得的签书。

案情终于真相大白,通过技术鉴定,确认了王正华就是4·29特大凶杀案的凶手。

王正华听说龙潭寺香火不绝,那里的签很灵,于是带上钱,步行3天到了龙潭寺,引出了抽签的那一幕。

根据抽签的结果,他认定了妻子的出走,是有人从中挑唆。一个月后,他到了水泄村岳母家,这时妻子宋学花已到仙水洞把小儿子和所有衣服都带回去了。他要接妻子回仙水洞,但妻子不愿再与他一起生活,并要他去法院离婚。在妻子的一片怒骂声中,王正华只好灰溜溜地离开了岳母家,于4月27日回到仙水洞家中。

此时的王正华感到无比的孤独和绝望,他仍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将一切罪过归咎于别人。“你们让我过不成,我也不让你们有好日子过。”

29日白天,王正华足不出户,关在家里策划准备。不时,那“神签”中的话语在他耳边响起,他咬咬牙,加快了磨刀的速度。

天空,阴沉沉的,夜间10点以后,王正华窜到王正忠家门口,迅速闪入院内,轻手轻脚地推开了屋门,举起寒光闪闪的大刀,向熟睡中的王正忠砍去。王正忠没叫一声,便一命呜呼了,接着王正华进入东面一格,向陶玉菊和小双的颈部各砍了一刀,他们的头歪到一边,就不明不白地死去了。

王正华在王正忠家行凶得手后,又直奔王正英家,直接上到面楼,轻轻地潜入东面一格王正英的住房,又一次举起罪恶的大刀,向王正英的头部砍去。紧接着王正华又闪进靠西一格房内,砍杀熊应光、熊应龙兄弟两人。

王正华砍杀完后,迅速逃离现场跑回家中。他深知罪恶深重,难逃法网,便搬出父母做好的棺材,写上自己和妻子的名字,又到面楼上铺好被子,放好大刀,做完这一切后,悬梁自尽。

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特大凶杀案件。王正华的父亲听到这恐怖的噩耗,当场气昏在窝棚内,他的母亲几乎是爬着回到村里,进门便哭倒在地。“哎哟……天哪……我的儿呀,我的女儿呀……都是我害了你们……啊……”

中午,太阳终于从云缝间露出了哀伤的面孔。专案组的全体民警心情沉重地离开了仙水洞。走出寨子很远了,还能清晰地听到那撕心裂肺的恸哭——一曲让人潸然落泪的悲歌。

凶犯王正华犯故意杀人罪,后又畏罪自杀,属咎由自取。本案凶犯王正华因是父母的独生子,自幼娇生惯养,虽然家境贫寒,却养成好吃懒做的恶习,妒忌他人的生活幸福,还信奉封建迷信,以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王正华由于丧失理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的悲剧。其行为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犯案后畏罪自杀。但后人应以此作为警示:养子要教子,纵容只会应验苗家“小时不握,大来不弯”的古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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