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女儿目睹父杀母,1991年长春市“8·11”伊通河女尸谜案(2 / 2)
2、从死者尸斑出现的部位上看,死者背部尸斑较重,由此可推断死者不是死在河里,而是被他人先打死停放较长时间后抛入河中。
3、从尸体浸泡程度和从尸斑变动情况推断死亡时间,二者比较,时间差距较大。从尸斑颜色较重和已固定情况分析,米已死亡36小时,死亡时间应推至9日晚12点左右;从浸泡程度看,死者入水时间较短。而张家宁自述说,9日晚他因家庭琐事与米发生争吵,周六(10日)早晨米还在生气,随后就不见了,这与法医鉴定米死亡的确切时间为9日晚12点左右相矛盾。
4、又从侦查员张大鹏、车忠孝、程赤在走访米的邻居王某得知:9日晚8时许,米去她家串门,还吃了一个桃子。根据死者胃内溶呈粥状,并有尚未消化的桃子,推断死者进食时间为4小时,由此断定死亡时间在9日晚12点左右,米的女儿证实此时张正往其妈头上蒙毛巾被。
综上,专案组最后确定张家宁为重大嫌疑人。马副局长、崔副大队长、笪队长等人遂对张家宁连夜进行突审。
晚10时许,月挂中天,万籁俱寂。南关分局二楼一间审讯室里灯火通明,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正在进行。
屋内四周分坐着崔副大队长、笪队长、李副队长及车忠孝、张大鹏等侦查员,地中央的木凳上呆坐着戴手铐的张家宁。这是审讯时的技巧,使对方产生一种“四面楚歌”之感。担任主审的笪凯·队长,面目冷峻,字如钢针:“张家宁,你能好好谈吗?”
“能。”
“我们一切都调查清楚了,你要如实交代!”
“该谈的我都谈了。别的事没啥说的了。”张家宁显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
听到对方的回答,笪队长顿时怒火中烧,他“霍”地站起来,一拍桌子,厉声问道:“张家宁,你不要以为自己做得很高明,难道你不相信科学吗?你在医院工作,虽然你不是医生,但是你没听说过法医学吗?”
笪队长这几句话,如炸弹般穿透张家宁那慌乱不安的胸腔,但他认为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其杀妻的直接证据,还想负隅顽抗。
他狡辩道:“我俩是夫妻,我怎么能害她呢?再说我还有两个女儿呀!”
专案组人员面对张家宁耍无赖的腔调,依据缜密的科学鉴定、分析,并综合运用各种审讯技巧,紧锣密鼓,步步紧逼,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鏖战,终使张家宁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后,笪凯队长适时地抛出了“杀手锏”:“张家宁,你两个女儿能坑你吗?9日晚12点钟左右,你女儿推开你房门时,你正往米世英的头上蒙毛巾被,这时,正是你杀妻时间!”
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之下,在确凿如山的证据面前,张家宁终于交代了杀妻的全部犯罪事实。
15年前一个秋天的夜晚,在德惠县五台公社某村头一条小河边,张家宁、米世英这对“知青”经过一番海誓山盟之后,偷尝了爱情的“禁果”,谁知竟致米怀孕。张家宁当时实为激情所迫,事后知道自己已是“生米做成熟饭”,无奈在数月双双返城之后,便草草成家了事。
青春的方舟在这无滋无味的岁月之河中悄然行驶,不知不觉间已划进中年的港湾。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双方意味深长的对视中,张家宁和本单位的姜某陈仓暗渡,勾搭成奸。天长日久,这对“野鸳鸯”已达到难舍难分的地步,张家宁甚至万分信任地把他2万元存折交由姜某保管。
随着与姜某偷情时间的推移,张家宁对米世英越来越厌倦,为了达到与姜某结婚的目的,张家宁产生了杀妻之念。
经过数日的苦思冥想,张家宁想出一个自以为绝对高明的招法,于是,在9日晚12时许,正是月黑风高之时,张家宁把一双罪恶的魔爪伸向了熟睡中的米世英,他拽住米的头发向床栏杆猛力撞去,然后又用手被将米活活捂死,随即用麻袋将尸体装起来藏在菜窖内。
8月10日半夜,张家宁用自行车将尸体运至伊通河边,抛入水中,企图造成自杀假象。
多行不义必自毙。张家宁以故意杀人罪锒铛入狱,最终被判处死刑。然而,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却因之而毁灭了,两个尚未成年的姐妹将带着怎样的心灵隐痛去走过她们那漫长的人生之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