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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仅为了十五元,1988年偃师县废品收购站“6·23”凶杀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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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时除县城处,其他四路先后返回,没有发现黄的踪迹,并做了控制工作。

重要线索发现和工作的部署随即在电台上向张局长汇报,张局长除同意工作的部署处,从县局抽调侦干5人对王国平、黄壳等三人传讯,并作好县城控制,王国平吐出25日黄到过其处,下午离去,26日下午8时黄金装在洛阳返回县城。

当夜九点三十分在剧院控制的岳卫平同志在彭店寨村黄某某指认下,岳队长与黄接近,猛叫金装。

黄答:“唉。”

证实是黄金装无疑后,即将黄金装抓获。

黄金装落网后,没精打采的死睡,7月26日夜,组织力量突审,黄只供5月7日偷盗收购站的罪行,就是不供杀人案件。

第二天只好搜寻与现场有关证据,27日的审讯又是僵局,只好拿出在其家搜出的血袄、血裤,让其辨认。黄承认,袄是其哥黄利军的。裤是其父黄留章的。不供本人穿过,也不供拿过黄宏安的匕首。

于是一面查对其父、哥和黄宏安证实问题;一面派曲德喜到市局化验血衣和刀。

经查其哥证实,袄和裤是其哥所买。今年春到宜阳县开商店后,黄在其室住,此袄和裤都留给黄穿用,特别证实裤不是其父的,上述问题足以证明黄说了假话,黄宏安27日下午在局院内证实问题时,私自询问黄:“那刀你说了没有?”

“我说了。”

黄问:“现在刀哩?”

宏安说:“交给公安局了,诸葛杀人案这刀有没问题?”

黄说:“没有。”

在27日夜审讯黄时,黄突然说:“诸葛杀人案不是我做的。”

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坚定的回答:“案就是你做的。”

虽然他还在狡辩,但黄已是低头了。可以看出他浑身发抖。

28号上午黄在拘留所长睡不语,下午曲德喜从市局要回电话,鉴定结果是:刀上、袄上、裤上是Ab型血与死者王连才血型一致,还要做细目鉴定。

从此,证实是黄金装无疑了,侦查员的劲头更足了。

7月28日夜,派岳卫平和赵建刚同志,以教育为主,采用软战术,同行拘所指导员山长松一道,对黄金装审讯,黄始吐出偷盗杀人事实,随电告蔡长生同志,老蔡与曲德喜同志于当夜12时到达行拘所,共同对黄进行审讯。黄供称:

今年麦后的一天上午,我在滩下看葡萄时,对黄万杰说:“我到槐庙去,你给看着。”即离开,在火神凹乘车到诸葛,先到废品收购站,见门锁着,两边饭店吃饭的人很多,不敢下手偷,又拐到东头在一饭店吃了饭,在五金商店五角五分买了一把螺丝刀,三角钱买了一张晚上电影票,在卖票处睡到天黑,在电影院看完电影,睡到影院门口到三点多钟,我到桥北头下去,到收购站院下边,纵身上到第二台阶,手捞杨槐树枝上去,在套间窗户外听了听,没有动静,又到北面窗户外听后仍没动静,将营业室后门推三下开开,摸进室内碰着一个木椅,又到在南桌子处,先将北面抽斗用螺丝刀撬开里边钱,又把南抽斗撬开,把夹子夹的钱偷出。

这时,从老阿出来一个人,拉住我的右胳膊说:“我叫你偷,我叫你偷。”

我挣脱不得,左手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匕首,向他背乱扎有六、七刀,他躺地,我即坐在他身上,用双手卡住他脖子,他两手抓住我的手腕,他屁股左右乱动,腿在地上乱蹬我用力卡了一会,他死了。双手松开摔在地上,我又用手捂住他的鼻子和嘴,而后右手又掏出匕首,翻手刺割他的脖子,后到套间翻了他的床上被褥,也没摸到钱。

开开前门,把锁摘下来,装在口袋,开门逃出。跑到桥南上边有灯,一看是水泥一厂又拐回,将钱和螺丝刀扔入桥西渠里,一直往家跑,跑跑走走,到武屯村天色已明,在渠沟将手上血洗净,后发现裤上,袄上有血,将其脱下翻过来拿上,到家正好饭时,把大门锁开开,在家睡到晌午又下河滩了。血衣,刀过了二天我个人在家洗了,匕首洗后还黄宏安(是他的),鞋在黄宏安家放着。

所供与现场吻合,至此案情大白。

此案发生伊始,黄金装才刚刚度过人生最宝贵的黄金年华十八岁,对于他来说,这个充满神奇、瑰丽的世界才刚刚开始,他的人生道路还很长很长。然他却选择了犯罪,仅仅为了一点可怜的钱财,牺牲了自己整个一生,这个教训是相当深刻的。

“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古训,对他、对他整个家庭的震惊,当然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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