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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这帮瘪犊子,怎么才来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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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隽:“你看我们一来二去也算朋友了,朋友之间不是要相互关心么?你这边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的可以和我说说,我有什么开心的事情也和你分享一下!”

宁栀心想,大可不必!

凌隽:“我以前在这村里生活过一段时间,认识这村长,你有事情的时候找村长,提我的名字管用,村长解决不了的找丁鹏,就是派出所那个队长。这是我的地址,你记得保存下啊!”

宁栀:“哦,好的!”

礼貌性地接过凌隽精心准备的纸条,上边的字迹铿锵有力,和他这个人一样,目光掠过内容,这是个部队地址。

宁栀:“你是军人?”

凌隽:“嗯,这次是探亲假,想着有些朋友很久没见,便趁机回来看看,我明天上午的火车,就不来和你告别了!”

关于凌隽的身份,和村长一打听就知道,没必要瞒着。

凌隽又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宁栀听的一头雾水,终于送走他和郭兴旺,心里总算可以松口气,这人简直和唐僧一样,长得英俊,又喜欢碎碎念。

凌隽回去的路上,感觉走路都在飘着,他到家立马拿出日记本写上:

1975年6月3日,第一次见面,在人群熙熙攘攘的火车站,她把我认成坏人,被她过肩摔。

我被摔懵了,躺在地上,抬头第一眼望见了她,背景是深蓝色的天空(一朵云都没有那种的蓝)。

那一刻,我们眼中只有彼此。

她很美,我文化有限,描绘不出来,只是那一眼,我认定她,e,虽然是我单方面的,但是我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加油!

得知她因在火车上见义勇为去配合笔录,我联系了在派出所的旧友丁鹏,并成功(厚着脸皮,一包香烟)让丁鹏送她回村(给她撑腰,要不然报到迟到,给村长印象不好)。

经过丁鹏的介绍(我又加一包烟,他才同意),我和她握了手,她的手又白又软,虽然手指有些薄茧,但是在我心里这是一双最美的手。

一起回村的路上,我多希望她能坐在我的车后座,可惜,为了不让她反感,我只能带着郭兴旺这头猪。

1975年6月4日

今天是她下乡干活第一天,我悄悄去田边看过,她虽然长的瘦,但是干活很认真,比其他的知青努力。

学东西快,村长都在夸她。

我很骄傲!!!

太阳下,她晒的脸颊微红。两侧鬓角有汗珠滚落,我多希望自己是那颗汗珠,轻抚过她的脸颊,在她脸上留下浅浅的印记。

此刻有些懊悔,想去帮忙,可是这人多嘴杂。肯定会对她名声不好。

啊!宁知青,我多想在你身边,替你擦汗,替你做所有的事情!

郭兴旺从供销社买来了好多韭菜和鸡蛋,我分出一大半送给宁知青。

这时候的韭菜最鲜嫩,她肯定很喜欢吃。

好希望每天都可以看见她!!!

1975年6月5日

今天出门(特意)去看望柳叔(村长),顺便打听下宁知青的情况。

得知她住处需要搭灶台,我开心的恨不得原地跳起来!

立马去供销社买点菜,去她家。

可是她不在家,听说去上山了,我紧张的要命,女孩子一个人上山很危险,她可真胆大,一定要严厉教训她一下。

可是大老远看着她和我打招呼,我突然说不出严厉的话,说明来意,她很自然地答应了。

看来她对我没有特殊的印象,这可不行,于是我灵机一动,把劳务费改成一顿饭,哈哈,我太聪明了!

她做饭挺好吃,就是刀工不咋地,额,还挺舍得放油的。

要是在农村,这样的媳妇肯定会挨骂的,但是我不会!我就稀罕她这样的!!!

对了,她今天同意我叫她名字,宁栀,栀子花的栀,好喜欢这个名字呀!栀栀,我的栀栀,么么哒!!!

她答应跟我通信,我好开心啊!!!

她好像知道我喜欢吃红烧排骨,那大盘排骨都放在我眼前了,栀栀,我就知道你心里是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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