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记录(2 / 2)
其一,冒名刘东阳的人出现的时间和具备策划骗局条件的时间相比,前者明显要早得多,这就好像人家早就挖好了一个深不见底、阴森恐怖的超级大坑,还在坑里布满了无数阴险狡诈的陷阱,就等着有人傻乎乎、不知死活地往里跳。
这或许能说明,在李逸尘还没开始寻找投资商之前,诈骗的团伙就已经磨刀霍霍、跃跃欲试,组团出道了。
而且这个团伙的手段那叫一个高明绝伦、神鬼莫测,计划那叫一个周密详尽、滴水不漏,如同一张无形的天罗地网,让人插翅难逃、无处遁形。
其二,这场骗局是在合法经营能带来的利益远远高于诈骗利益的情况下匆匆忙忙收摊的。
从策划者追求利益的心理来分析,这根本不符合常理,违背逻辑,荒诞不经,这其中肯定有特别特殊、讳莫如深的原因,就像隐藏在黑暗深渊最深处的神秘秘密,让人绞尽脑汁也摸不着头脑,如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就好比明明前面是一座金光闪闪、璀璨耀眼的金山,他们却突然转身撒丫子就跑,难道是看到了金山背后有吃人的洪水猛兽,还是有能把人瞬间吞噬、渣都不剩的万丈深渊?
基于此,专案组大胆无畏地提出了这样一种假设: 策划者是一个专业的诈骗集团,拥有资金、人员、组织等一系列运作所需要的顶级奢华条件,那简直就是装备精良、武装到牙齿、无坚不摧的豪华战队。
他们具备丰富得吓死人、令人瞠目结舌的金融和法律知识,这些知识在他们脑子里就像威力无穷、毁天灭地的核武器,随时能炸翻一片,掀起惊涛骇浪。
还有一定的诈骗经验以及系统完善、天衣无缝的策划能力,这操作简直 666 到突破天际啊!
他们专门在社会上到处搜罗适合诈骗的目标,一旦发现就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风驰电掣般迅速锁定目标并实施诈骗,根本不需要进行筹集资金、挑选人员、制作证件等前期的繁琐准备工作。
李逸尘的项目被策划者选中完全是一种偶然,就像买彩票中了超级大奖,鸿运当头,因为这个项目恰好满足了策划者预先设定的某些苛刻刁钻条件。
策划者在云阳公司发展前景一片光明的情况下匆忙收手,原因可能有两个。
一是担心投资人的身份在由假变真、由黑变白的过渡过程中出现致命纰漏,导致之前的所有努力全部打水漂,前功尽弃,所以不得不像受惊的兔子一样惊慌失措、屁滚尿流地赶紧溜之大吉。
这就像小偷在作案时突然听到了震耳欲聋、响彻云霄的警笛声,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撒腿就跑,魂飞魄散。
二是诈骗所用的运作资金可能是挪用的公款,有严格的使用时间限制,必须在预定的期限内乖乖归还,不然就得吃不了兜着走,后果不堪设想,死无葬身之地。
这就像借了高利贷,到期不还就得被追债的砍手砍脚,甚至小命难保,一命呜呼。
根据这个假设,专案组重新划定了一个侦查范围: 一是,策划者对安河市熟悉得就像熟悉自己的手掌纹路,有可能是土生土长、根正苗红的安河本地人或者在安河附近混得如鱼得水、左右逢源的人。
说不定这个人在安河市的大街小巷都留下过密密麻麻、纵横交错的足迹,对每一个犄角旮旯都了如指掌,闭着眼睛都能摸得门清,如数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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