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62章 别有隐忧在心头(四)(1 / 2)

加入书签

方钝的话,其实大家都知道,苏松等处积欠的赋税,要是真能追比,别说全部,就是一部分,也足够军需了,但是追比苏松等地的赋税,从大明开国时候就在做了,历代皇帝,不知道派出了多少能臣干吏,前往苏松,但是真的能追比赋税回来的,少之又少。

国朝至今,仅有两次苏州成功的追比了积欠。

洪武十九年,苏州府遭逢天灾,农业歉收,逋赋危机较往年更为严重,然而来自上峰的催征压力却丝毫未减。知府王观遂另辟蹊径,采取怀柔手法,力促富户输粮代偿。

永乐年间的知府汤宗也是差不多的情况。但是能否复制他们两位的事情呢?恐怕不行。

这样的权宜之法虽然效果明显,但在实际中却难以为继。首先,知府们既为朝廷命官,当以法令行事方能服众立威。虽然谕富济贫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基础,但在法律上却无法找到合理性依据,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行难久。

其次,自愿或者受迫的富户并不具有无限的代输空间。他们与知府之间已知仅有的两次合作均发生在天灾频顿之时,此时若任由佃民因赋无出而弃地流离,致使田无耕者,地无佃人,势必将影响到富户的切身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富户应谕代输从长远来看是符合其根本利益的。但逋赋问题连年皆有,不特天灾之时,也不独苏州一府之事,富户代输的能力和意愿都是极其有限的,知府们显然无法屡兴此例。

所以徐阶说道:“方司农,苏松积欠,岂是短时能解决的问题,眼下备倭事大,官军嗷嗷待哺,不赶紧协济军饷,何以御倭?”

徐阶的潜台词也很明确,苏松的积欠赋税确实很多,可是你方钝能把钱收上来吗?显然不行的,人家凭本事欠的,凭什么给你啊。

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前方急需军饷,当然只能协济摊派了。

方钝还是不同意,他说道:“东南本来富庶,现今东南都无力承担的,他处何以承担?”

严嵩作为首辅,当然要出面调停此事了,严嵩当然知道苏松等处的积欠,但是那是累朝以来积累的东西,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眼下东南军兴,急需军饷,这是立马要解决的问题。

协济已经是必然的事情,只是协济多少的问题,严嵩说道:“不如照中枢之例,三七分例为宜,诸位以为如何?”

严嵩所说的三七分例,是中央层面的财政协济的原则。是指拥有财政自主权的户部、兵部、工部各自承担某一大规模支出的三成或七成,根据不同情况,主要有户七兵三、户三工七、户七工三几种分配方案。

严嵩的意思就是效法这一例子,在其他各省协济东南军饷的问题上,一样使用这个原则,严嵩说道:“东南毕竟富庶,况且倭寇猖獗,对东南危害最大,东南承担七成,其余三成由各省协济可也,诸位以为如何?”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