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5章 入彀方知算计精(六)(1 / 2)
也就是说,如果仅仅看朝廷的官盐,是根本无法满足淮盐行销地区百姓的食盐需求的。而这些地方却又没有发生缺乏食盐的情况,这就奇了怪了。
王国光是担任过巡盐御史的,对于两淮的盐务还是比较了解的。两淮盐区,淮南用煎熬法,淮北用摊晒法,从事海盐生产。煎熬法,既有聚团公煎,也有小灶锅。聚团公煎者,2—6人共一盘铁,日可煎盐600斤,年可煎盐二十一万六千斤。有盘铁 1 926.25角(嘉靖三十年之数),年共产盐四亿一千万斤。小灶锅,一家通夜可熬2锅,一锅盐30 斤,即日产盐60斤,年产盐两亿一千万斤。淮南灶户9308人,每人岁可办盐二十一万六千斤。
淮北一夫一日晒盐可得200斤,一年以120日晴天计,一夫一年得盐两万四千斤,淮北灶丁人,岁可办盐四亿一千七百万斤。
这个数字就和食盐的产销比较接近了,嘉靖三十四年,两淮巡盐御史杨选估计的370万引、7.4亿斤是完全能够实现的,也就是说两淮盐业的产量是足够满足行盐地区需求的。行盐地区的食盐消耗与两淮盐生产能力是相适应的。因此,两淮行盐地有相当部分的食盐是由两淮私盐提供的(此外亦有浙福川广之“邻私”),如淮安府、扬州府,迫近海荡,遍地私盐,而现在全国每年固定行销官盐5亿斤左右,户部统计人口约1.5亿,相应的食盐需求为18亿斤,亦即食盐市场2/3以上被私盐侵占,朝廷盐税征税面狭窄,盐税大量流失。
这些事情,其实现在朝野都是清楚,至于原因嘛,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清楚,人口一定,食盐市场有限。欲多行官盐,必危及私盐。而私盐在市场上反较官盐更具竞争力,原因在于官盐价昂质次,私盐价廉质优。官盐税重,又要负担种种需索,成本高,售价必昂; 私盐无需纳税,成本低,定价自由。
官盐由劳役制下的灶户生产,缺乏生产积极性,只管盐课足额,不重盐质;盐官收盐,也无品管之责;商人售盐,引岸固定,盐质不碍销售,甚至于杂沙土以诈民。私盐注重品质,宁可出高价收购,灶户也乐于售优于私。造成私盐品质优良,而官盐色劣味恶,不堪于食。官盐不敌私盐,增销失败。
也不是没有大臣想过杜绝私盐,增加朝廷的收入,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扩大官盐销售、增加政府税入的问题,在现在的情境之下,似乎显得非常困难。
要实现官盐的市场垄断,必杜灶私,以绝私盐之源。灶私即灶户私煎、私晒、私卖之盐。国初,灶户聚团公煎,办纳本色盐课,交官仓收贮,不得私产私卖。朝廷发给工本米钞,免其杂役,灶户生活比较有保障,朝廷也容易管理盐业生产。
后来,宝钞贬值,杂役优免多不能行,灶户生活贫困化,只得多产私盐,私卖以糊口; 一些富灶,往往形成较大的生产规模,少或家置三五锅,多或私立十数灶,余盐产量高。朝廷定例以米麦收买余盐,但并无充分之米麦准备,余盐私卖无法杜绝。盐课折银,灶户只要交纳银钱,就可以自由从业,盐不必入官仓,官府无从稽查。盐业生产失控,私盐泛滥。
而自嘉靖三十四年倭寇大举入侵以来,朝廷的军费开支暴增,各处募兵都需要银子,朝廷为了增加盐税收入,同意商人纳银购买余盐,变相的增加了私盐的数量,商人往往借官盐之名暗行私盐,夹带、影射是最主要的走私方式。商人运盐出场,由批验所称掣,多带盐斤,查出没收,称“割没余盐”。嘉靖三十四年后,允许商人纳价回购割没余盐,遂使 之一过批验所便与合法官盐无异。商人各显神通,多方夹带,甚至贿赂监掣盐官,夹带之盐二三倍于正盐者,比比皆是。甚至有1引行盐2500斤者,即以1引夹带10引之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