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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新秀顶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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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乔丹除了领在篮球场上的一份工资外,人家还有巨大的商业价值,NIKE公司旗下的Air Jordan子品牌每年都有大量的美刀给他分成进账。

反观皮蓬呢?只能苦哈哈的领着那一份一年不到300万的死工资,然后做牛做马的给人打工。

更何况乔丹的合同还比皮蓬的合同早两年结束。

乔丹的长约在96年的夏天到期。由于95-96赛季在乔丹的带领下,公牛队打出了开创历史的72胜10负,并且拿到了总冠军。

乔丹本人更是同时囊括了当赛季的Vp、FVp、全明星赛Vp、得分王、最佳阵容一阵和最佳防守一阵。

这足以表明他在攻防两端都回归了联盟第一人的水准;再加上那一年NbA50大评选又把乔丹排在历史第一的位置……当所有人都知道乔丹是一棵明晃晃的摇钱树时,重谈合同的主动权完全在乔丹手中。

乔丹的经纪人大卫·法尔克压根就不跟总经理克劳斯谈,因为他知道克劳斯就是老板的“狗腿子”,根本做不了主。

所以大卫·法尔克选择直接去跟公牛老板雷恩斯多夫谈,而且他没有开价,而是让雷恩斯多夫先开价。

当时乔丹的如意算盘就是,如果公牛队给不了高价,扭头就去尼克斯,隔壁尼克斯老板多兰可是同意了法尔克的建议——“1200万美元年薪+1500万美元年代言费”。

即乔丹在纸面上从尼克斯拿走的年薪是1200万美元,但与此同时,乔丹还将为Sheraton宾馆做代言,年代言费为1500万美元。

在诸多压力下,莱因斯多夫最开始给的价码是2500万美元签一年,这个价码跟乔丹心理预期有差距,但有的谈。双方最后拉扯了半天,在3000万美元一年的价码上谈妥了。

然而96-97赛季,乔丹虽然在Vp的评选上输给了马龙,但公牛队又夺冠了。

且到了季后赛,乔丹的多项数据比95-96那一年还要出色,莱因斯多夫想的还是再跟乔丹3000万美元签一年,但乔丹不干了,他要更高的价码。

双方最终扯了半天,拍板同意3300万美元再签一年。

这在当时是独一档的大合同,因为这笔合同比当时的工资帽还高!

那边乔丹又是3000万美刀,又是3300万美刀的,再加上其他队很多联盟一线巨星又重签了合同,皮蓬自然就不爽了。

身为联盟最好的5个球员之一,他却只能拿排在联盟第122位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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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所以当莱利想要以6年的长约续约胡思睿时,老波特替他一口回绝。

1994年的谈判虽然限制了新秀的初始薪资,但新秀合同结束后又该怎么办呢?

早在1997年加内特新秀合同到期,同时加内特作为首轮秀为森林狼效力3年,还拥有一个可以忽略工资帽限制的“伯德条款”。

(当时新秀合同为3年,续约了直接执行。胡思睿这时候已经是4年制了,也就是3+1。哪怕提前续约,也要执行完第四年的新秀合同再执行新合同,例如安东尼2006年提前续约,詹姆斯2007年到期后才续约,两者的新合同都是2007年执行)

于是1997年那个夏天,加内特得到了史无前例的六年1.26亿美元天价合同,占据了当时球队超过七成的薪资空间!

如果就加内特这一例还好说,但紧接着就是98年艾弗森、马布里、科比这一批新秀的合同马上也要到期了,如果不加限制那他们肯定也会像加内特一样索要高薪,于是1998年劳资谈判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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