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2)
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展到后来,老司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
“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
据有赶尸奇俗的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人士说:赶尸是不给人看的,赶尸是昼伏夜行的,三更半夜谁敢出去看会走的死人呢?不过,据在四县开旅店的人说:死人决不是用人背着走,确是死人自己象麻雀似的跳着走,因为赶尸的要住旅店,所以他们比较清楚,确是三五具尸体只有一个人赶。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论其实际形式,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
夜里行走时,尸体都带着高筒毡帽,额上压着几张画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做着赶尸者生意的旅店,一年到头不关大门,白天是当然不关的,夜里也不关。其用意有二:
那两扇大门后面就是尸体的休止之所,在黎明前到达,入夜后离去,尸体都在门后倚墙而立,天气不好不能走时,可能停留几昼夜。
这种旅店的大门,除了过路的赶尸法师以外,是没任何人移动它的,由于对尸体的恐怖,无形中这门后面成了极神秘、恐怖的禁区,连旅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没人探头去张望一下,即使明知那里没有什么尸体,也没有人想看神秘的门后边。
尸体来去是在入夜以后和黎明以前,其实都是夜间,为便于尸体出入,所以不必关门。关门不外防盗,这种旅店不会遭遇失窃,小偷不敢光顾,即使大胆去偷,也偷不到什么。
据说,尸体之所以能跳动,全靠脸上的黄纸画符,所以到个地方停下来,法师立刻就把他们脸上的纸符除下来,否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
为什么会有“赶尸”的营生呢?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一个人可以赶几个尸体,开销自然也小到不可再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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