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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东南亚版《花木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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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凡答应道,“那我就说几句,这么着么,你跟他们说,十一点的时候和我连线,我会抽出一个小时的时间,来和他们交流的。”

虽然接受了这个电话采访,但是李志凡还是要向迪士尼影视方面求证一下,到底有没有和国内的影视公司有合作,如果有,那么责任就在迪士尼影视方面,这可是李志凡主抓的项目,他没有开口,迪士尼怎么能擅自做主呢?

不过在电话打过之后,李志凡得到了迪士尼影视的确定答复,目前这个项目还在研讨阶段,并未就任何方面和任何合作方展开合作,所以国内的新闻一定是假的。

有了这个答复,李志凡就放心了。

十一点,国内来的电话采访接通了。

按照惯例,一上来都是问一些近况,然后还问了李志凡担任东方娱乐北美总负责人之后的一些问题。

一直到谈话的最后,对方才向他求证关于《花木兰》真人电影的一切事宜。

李志凡再三强调:“目前迪士尼影视方面刚刚开始进行故事开发,还未对外展开任何合作,尤其是国内的影视公司,什么合拍都是编造的谣言,是对我们的名誉诽谤,我们绝对不会姑息的。”

电话采访结束,李志凡再次联系迪士尼影视方面,要他们写一个律师函,用上的声讨再一次换了方向,都对准了华艺,而东阳花花,瞬间就被网友们遗忘了。

华艺。

看到新闻,赵夏军气疯了。

怎么这个时候爆出了这个消息?

搞的股东们一起打来电话,有的甚至直接闯进他办公室,强烈要求马上召开股东大会,让赵夏军就这次事件进行解释。

会议室里。

有的股东没能及时赶来,所以只能通过视频开会,所以现场好几台显示器上,显示的是某些股东恼羞成怒的面容。

“大家听我解释!”

赵夏军一脸愤慨,对着所有的股东解释道,“我们确实和香江迪士尼合作了,但谁会知道他们和美国的迪士尼影视没有关系,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继续合作啊!因为对方是很有诚意的,提供了他们手里的《花木兰》动画改编版权。”

这所谓的动画改编版权,其实是赵夏军在香江成立皮包公司之后,连夜找了泰国一家动画公司购买的,而这部动画片在一些宅站上,因为恶搞剪辑还挺有名气,又被成为东南亚版《花木兰》动画片。

当年这部动画片也是在东南亚多国进行过制作的,而且还卖到了日本,只是在日本扑街了,毕竟日本的观众早就被本国漫画养叼了胃口,泰国这一版在日本观众眼里,就是粗制滥造。

“合同呢?”

一个在现场的股东直接发问,“把合同拿出来!”

赵夏军早有准备,连忙递上了一摞合同,有授权书,有合作协议,还有详细的分成合同。

其实大部分合同都是赵夏军为了混淆视听强加的,比如拍摄完成后的广告所得分成,这个对于大部分影视改编来说,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获得改编权的同时,也意味着会一刀切,买断后续所有收益,除非原著方也参与制作,并主导改编。

这位股东很详细的看完了所有合同,不过也才用了将近十分钟。

“合同完善!”

看完后,他对在场的以及视频那段的其他股东汇报道,“我们确实和香江的一家迪士尼文化有限公司签下了改编合作协议,不过他们手里的《花木兰》,并非美国迪士尼版的《花木兰》动画片,而是东南亚版本的,至于这个版本原来在谁手里,是不是在香江这家迪士尼的手友是瞎子啊?”

“既然是东南亚版《花木兰》的版权,那你们拍出来还是拿到东南亚去播吧!国内不欢迎你们!”

“广电该做事了,千万不要让这样的电影上映啊!”

李志凡怎么也没想到,一部《花木兰》会有这样的问题出现。

其实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花木兰是一个在中国家喻户晓的人物,《木兰辞》更是小学生都会背的课文,所以任何影视公司都能拿这个故事来拍,甚至都不能叫山寨了,因为大家都是翻拍,只有《乐府诗集》才是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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