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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明代户籍是如何管控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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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登记制度的存在,对于社会稳定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不过,人们一旦受制于一纸户籍,自然就会失去选择居住权的流动自由。当社会生巨大变迁,社会流动日趋加的时候,户籍管控制度必然随之生变革。

明朝人生活在一个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明代中期以后的社会,是以急剧变化为特征的。如果把明代的社会变迁置于“社会流动”与“都市化”的背景下加以考察,明代中后期户籍管控的松动相当明显,且可为当前户籍制度的改革提供诸多有益的借鉴。

一、户籍控制的确立:路引、户帖、黄册

大明帝国建立之后,明太祖朱元璋通过采取两大措施,加强对社会与人口的严密控制。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确保大明江山的长治久安。

先,就是“路引”制度的实施。明代的路引,说白了就是路条,大致类似于现在地方政府所开具的介绍信,以便人们外出经商、务工乃至进城探亲。朱元璋立国定策的根本宗旨,就是要让他统治下的臣民能重新安于士、农、工、商四种身份,让传统的四民各守本业,即使是医生、卜相之人,也强迫他们必须“土著”,不得远游。凡是有人无所事事而游惰好闲,或者有人移居或藏匿别处成为游民,一概将他们贬窜到边远地方。

明初颁布的具有法律性质的《大诰》,同样要求邻里之间,互相知晓各自家中的丁口多少以及所从事的职业。譬如工匠、商人外出务工、经商,无论是道途远近,还是走水路、6路,都应该在路引上明白开明,并在外出之时,随身携带路引。众多史实已经证明,明初严厉的控制政策确实得到了很好的实施。如洪武五年(1372),曾有人因祖母生急病而外出求医,走时匆忙,忘了带路引,被常州吕城巡检司查获,拟送法司论罪。此事虽因明太祖的宽矜而免于论罪,但也从侧面反映了明初对人口的控制相当严格,人们缺乏流动的自由。至于史料所说的“夜无群饮,村无宵行”,决非夸大之词,而是明初的实录。

其次,就是户籍制度的确立。明初所定户籍制度,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一家一户所备的“户帖”、“户由”,相当于现在每家的户口本,由本户自己收执,早在洪武三年(137o)就已经颁行。户帖所载事项,包括户主、居住的乡贯、户等的归属(即属民户抑或军户之类)、丁口数、事产(家中拥有的房产与田地),且钤以户部半印。二是户籍,也即所谓的“黄册”,是明代国家为核实户口、征调赋役而制成的户口版籍。黄册是户帖的汇总,即1o户为一甲,11o户为一里,以地方府州县为统计单位,而后汇总并收藏于中央的户部。

黄册的正式颁行,则迟至洪武十四年(13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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