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明末十六次祈求日本助其复国(1 / 2)
日本正保三年,郑芝龙派遣的正使黄征明从福州向日本出航。但途中遇到暴风,船只飘散,其中有的刮回大6,为清军所捕获。黄征明本人也身阻海上,不得已而重整小船,重新派遣陈必胜、黄征兰二人为使者,据说他们到达长崎是九月初。
使者带来郑芝龙的书信总共(日文)。信中说:“……余生于日本,思慕日本之心尤深。今处艰难之际,恳请日本以叔侄、兄弟之情待余,施予恩惠。”以血缘相连的唇齿真情。幕府虽进行过讨论,但未复信,看来是未予受理。
第二次是在三年后的庆安四年(1651年)。徐鼐的《小腆纪年附考》中说:“(辛卯十二月)明朱成功(郑成功)取漳浦,遣使通好日本。”指的就是这件事。据后文说,这次是郑成功为了补充物资的短缺,根据参谋冯澄世的献策,向日本接待物资,以此补充短缺,同时卖给吕宋(菲律宾)、交趾(越南)、泰国等,以获取利润。
文中曾写到:“已获日本铅铜之助。”另外如中村久四郎等人所诉,可以想象郑成功等人的军中已经有日本刀和日本式的甲胄等。由此来看,完全可以想象一直从日本获取某种援助。--即使没有幕府的正式援助,也会有民间人士某种形式的声援。
第三次是万洽元年(顺治十五年)(1658年)六月,他派遣的使船载乘员一百四十七人,进入长崎,带来了书信和各种物品。书信开头写着“启上日本国上将军麾下”,原文收入《华夷变态》。但幕府“未及复书”,未予理睬。
第四次是万治三年(166o年)七月,命其部下张光启向日本借兵。《海上见闻录》上写道:“命兵官张光启,往倭国借兵。”指的就是这一次。沈云的《台湾郑氏始末》上也有内容大体相同的记载,关于这次的结果,他写道:“日本上将军不予兵,助铜熕(铜制大炮)、鹿铳、倭刀为备。”大概乞师的事情未成,但乞资的事情取得了一些成果。
郑成功的请援使有以上四次。但最后一次乞师的第三年,他壮志未酬,死于南海之地。继承其遗志的是郑经。
郑经也有一次乞资。时间是在宽文三年(清康熙二年)(1663年)。
这次乞资的经过是这样:郑成功的哥哥、郑经的伯父郑泰本来就有二心,被郑经察觉后,遂令其自尽。当时从其遗物中觉郑泰把同我国贸易所收获的大量银钱寄存在长崎。因此,为了拿到这笔银钱作为“恢剿逆虏之资”,而给长崎奉行送去了一封信。
结果是多半银钱已经被倒向清朝方面的郑泰的孙子郑奎舍和郑泰的侄儿郑按舍领走,看来郑经的意图基本上没有实现。不过,郑经对日本国进行的那种活动,可以算作广义的乞资。
其它明末遗臣的乞师
以上是郑氏家族向日本要求援军的经过,而明朝遗臣的乞师另外还有数十次,其中主要的罗列如下:
第一次
正保二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十二月。
仕于唐王的都督崔芝,以林高为使者,派去日本,要求派兵三千。(郑芝龙汲取书信中说“……前云借兵五千……”一般认为就是指的这次崔芝要求派兵。)对于这次借兵,幕府向长崎奉行指示说:“……此次林高虽来申述,然而事起仓促,无意满足。可将此意告知,令林高早早回国。”
表面上做出的答复是拒绝,据说其实是在暗暗地作出兵准备。但是京都所司代板仓重宗曾经向其侄儿板仓重矩透露了出兵计划,而且极其具体地记录下了计划的内容,决定派“主将一人,副将十人”,“知行一万石征一骑和步兵三至五人”。由此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出其中内幕情况。
第二次
同年冬。
海盗出生地水军都督周鹤芝,要求与其有旧交的萨摩藩主岛津氏派遣援兵。据说萨摩藩答应以第二年四月为期,借兵三万。(另,有人认为第一次派求援使来的崔芝和这位周鹤芝是异人异名,也有人认可是异名同人。)
第三次
正保三年(顺治三年)(1664年)三月。
周鹤芝根据前一年与萨摩藩的约定,准备派遣参谋林斋舞把计划付诸实现。但找到副将黄斌卿的反对,据说未能实现。
第四次
同年九月。
(也就是上述郑芝龙的乞师。)
第五次
正保四年(顺治四年)(1647年)二月。
周鹤芝遭到黄斌卿的反对,一度放弃了向萨摩乞师的念头,这次又要求派援兵。但这时福州已经失陷,唐王也被捕,萨摩藩尽管与周鹤芝之间有“父子之义”,但其救明的意志已经减退,因而不了了之。
第六次
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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