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3章 尼站(1 / 2)
<content>
如果说闯了‘限速’要接受行政处罚的话,但是若是因为“飙马”“飙车”而撞伤路人呢?按照现代的法律就有转为刑事的可能,而让赵昺感到有意思的是宋律则是直接转为刑事案件,且比照‘故意伤害罪’减一等处罚,并制定了详细的细则,使他感到比之现代还要严厉。
在宋刑法中将将故意伤害罪称为“斗杀伤”罪,也要根据伤势轻重给予不同量刑——以“见血为伤”。轻伤杖书的人中途换马、食宿或转递之所。元代驿站称“站赤”,省称“站”。蒙古人多信奉藏传佛教,与中原佛教还是有异,和尚是允许结婚生子的,娶妻者比比皆是。
在蒙元攻陷江南后,也是先后派遣僧侣前来江南,担任僧官意图从宗教上达到统一,这些和尚更在政治上成为当权派的一部分,气焰熏灼,他们不仅霸占美貌女人,而且政府还特地设立了变相的妓院“明因站”供他们淫乐。
而这些人每每到了寺院,便呼尼之少艾者供寝,寺中苦之。於是专作一寮,贮尼之尝有违滥者,以供不时之需,名曰‘尼站’,也就是尼寺中专供来往僧官和侍尼淫乱的屋舍。现下蒙元虽然被赶出江南,番僧被驱逐,但是一些寺院中的尼站并没有撤去,反而成了那些风流人士寻花觅柳的消遣之地。
“心中本无物,何处惹尘埃。既来之,则安之!”赵昺看看几个人,都是一脸的尴尬,而这时又有小轿直接抬进了庵中,听到其中有莺燕之声传出,明白是还有人自带。可想想自己出来一趟不容易,是浑水也得蹚,抬手指指前边,无奈地道。
赵昺知道古代文士并不以狎妓嫖娼为耻,还美其名曰“色隐”,与“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大异其趣。尤其是唐宋时代,色隐成风,李白、元稹、白居易、范仲淹、晏殊、欧阳修、杜牧、柳永、苏轼、黄庭坚、陆游、辛弃疾等大文豪莫不和妓女过从甚密。虽然嫖妓有时要受皮肉之苦,但依然有文人乐此不疲,因为,嫖妓不但满足了文人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创作的冲动。
但风流快活也有许多风险,不仅冒着挨揍,饱受皮肉之苦的风险,弄不好还会染上病。在现代人的印象中,花柳之症是近现代的产物,其实古时也有,称为‘过赖’。女子得了此病会面如桃花,若是男子染上此疾,最后坠耳、塌鼻,断手足而殂。若问他如何知晓,请叫我‘医神’。
宋代是‘程朱理学’大行其道的时代,按现代给其的定论是中国封建社会走向衰落时期的一种最保守的哲学思想。“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压抑人性,既违反自然发展的规律,也违反了社会发展的规律,虽然借助封建统治者的权力向全社会强制推行,而那些道貌岸然的道学家其实却是另外一副嘴脸。
程颐、程颢兄弟可谓是理学大家了吧,有一次,哥俩儿同赴宴会,程颐一看座中有两个妓女,便拂袖而去,而程颢却与主客尽欢而散。第二天程颐和程颢谈到这件事情,很不满意。程颢却强辩说:“某当时在彼与饮,座中有妓,心中原无妓;吾弟今日处斋头,斋中本无妓,心中却还有妓。”这种厚颜无耻的狡辩在以后的岁月中就成为不少人为自己的淫行作为进行辩解的辩护词。
马端临当然是知道这个典故的,作为皇帝的身边人,怎么能听不出陛下话语中的讥讽和不屑之意,作为一个士人也觉的脸上房四宝,放着琴瑟,头列炉焚香,青烟袅袅而上,藉由器具铺陈摆设,彰显出文人雅士闲居生活的高雅格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