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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7章 剑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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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弱肉强食,本来没有什么善恶是非,世间物类也只是顺应自己的本性罢了。126shu ()

盘古归化后,后继者建立神庭,主宰万类,自号神族。

神族修行又有两大法门,一为炼气,一为炼体,前者注重神魂淬炼,后者偏重打熬筋骨。炼气一派的代表人物为太元圣母、太清老子,炼体一派则为皇天鸿钧、刑天鸿烈。

太清老子著有《道德经》,宣扬‘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主张无为而治,不干涉物类之间的争竞。皇天则雄力自视,顺昌逆亡,以后世道术而论,则一为道家,一为法家,两者同出一源,趋向却大不相同。

皇天和太元圣母争权,失败后逃往西方,刑天和帝俊争夺神王之位,惨遭斩首。炼体一派的势力大为削弱。

皇天一派以法为教,神权至的思想也跟着衰落。太元圣母奉行无为而治,但是越来越多的族类和神族接触,灵智渐开,争斗日益激烈,无为已不足以维持统治秩序,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出现所谓劫数,这是神族放任自流酿成的必然结果。

其实自然本来有生有死,道法自然想来也该有严厉肃杀的一面。但是神族虽是盘古血裔,三界第一名族,识力远在四灵之,也未必尽窥宇宙奥妙。所谓道法自然也只能效法其枝节细末,未能周知宇宙全体,也难以圆融无碍。

神族作为三界主宰,自然需要为数甚多的奴仆。四灵族类便是首要的选择,其不乏灵智较高的,和神族接触之后,能得神族子弟的宠信,学得修行之法。

于是越来越多的四灵之种能够直立语言,而这些族类相互婚媾,甚至和神族子弟匹合,渐渐蜕去了鸟兽的体貌特征,成为四灵人族。

四灵人族又叫古人族,是后世人族的祖先。后世人族仍有不同的种系,然而多是一二圣王流传下来的。譬如夏人族便是黄炎二帝的后裔。而黄帝是混世四猴通臂猿猴的遗裔,炎帝则是雷神夔龙和华胥女的后代。

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老子是四象天尊的太阴之水,太元圣母得意弟子,他的议论最足以代表太元圣母的道术。可见一则善恶美丑是相对而言的,而善恶美丑观念的出现则取决于智能,动物智力低下,是以没有善恶美丑的观念,神族、四灵、龙族、人族皆是三界智能极高的种类,皆有善恶是非的观念。

然而这些族类的是非观、善恶观皆视其立场变化而各不相同。

神族的观念主要有两种,以太元圣母和皇天为代表,一则极端放任,无为而治,一则强制干涉,有权无责。

四灵人族和神族渊源颇深,所持观念也未能脱出这两种,麒麟、凤凰智慧极高,号称祥瑞,皆有清名。凤凰统御天界,和平陆纷争关系较少,麒麟服膺东王公道术,东王公有让王之名,算得洁身自好。玄武海彊称王,貔貅最为好战,两者和皇天法术更为接近。

世间纷争越激烈,优胜劣汰,兼并之风盛行,四灵族类原本非常庞杂,到了龙族一统,凤凰也取代五方神鸟,成为羽族王者,两族和神族一样,血统更为纯正。

龙族横扫六合,战胜攻取,杀人如麻,尊奉的也是皇天法术。

后世三宗六派推尊墨道,虽然只是影响之谈。但三宗六派确实是很古老的说法,后世魔道张大其势,所以有此附会,两者并没有脉络清晰的传承关系。自然时间悬隔,也不可能有清晰明了的师徒授受。

不过世间道术大端仍不出阴阳刚柔四字。细微处虽然千差万端,举其荦荦大端,却总有些疑似之处。

神族是盘古神王和太元圣母的遗裔,以正统自居。与之相反对的,则为魔道。魔道势力庞杂,多是神族的入魔者,各自开宗立派,本来不相统属。

这和后世三宗六派附会墨家一分为三不同。魔道本来不是一人所创,而是有诸多派别,凡是和神族对抗的皆为魔道。但是三宗六派又号称魔道正宗,可以推原到墨家和截教。

魔道确曾出现过一位神通广大的人物。一手创立魔家,人称子魔子。此人雄心万丈,单人只剑斗败当时许多魔头,将这些魔道宗派合而为一,可惜子魔子死后,后继无人,这些魔道人物本桀骜不驯,人人以为独得子魔子真传,结果再度分裂。魔家实力最强的宗派叫作十魔,亦是后世附会的三宗六派,此外则有一妖魔,妖为血脉的界定,魔为道术的区分,妖族是人族的主要对手,周天五逆排在第一,不过经过天人大战,西行平妖,妖族六神、七圣皆遭遇众创,妖族势力急剧衰落,即便有白素贞这样慈心柔悯的妖族高手,也难以挽回妖族的颓运。

魔道代妖族而兴,将妖魔列为十魔之一,也有领袖妖族的意味。不过虽有一些妖怪和魔道过从甚密,也未必会服从魔道调度。

天魔为十魔之首,萧青玄作为天魔宗的宗主,一直想继承子魔子遗志,完成一统魔道的大业。萧青玄积极投效强大的龙族,组建飞龙卫,为龙皇效力,立下汗马功劳。

萧青玄修为极高,平生罕逢敌手。谢无畏虽是江湖游侠,身经百战,单打独斗却不是萧青玄的对手。

子魔子素有救世之志,他出世行道的时候,正是礼崩乐坏,诸侯兵争最激烈的时代。魔道人虽然名声大都不怎么好,却不见得都是邪恶之辈。正邪魔道本来是相对而言,但其也不乏横行无忌,作恶多端之辈。

子魔子堪称是游侠之祖,他虽无侠客之名,做的却是行侠仗义之举。韩非子说,‘儒以乱法,侠以武犯禁’,太史公谓游侠这行虽不轨于正义,但言必信,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也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孟子说,‘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所以言必信,行必果,不能算最高的道德标准,侠客的所作所为,甚至不一定合乎正义。

通常官府的律法代表正义,令行禁止,是任何人都不可触犯的。正义即公理,而侠客仗着武艺高强,不通过官府自为裁决,不管正义与否,都已触犯了律法。这也是侠客不为官府所容的原因。

至于侠客和官府谁更能代表是非公理,倒成了次要问题。官府执掌生杀之权,利益驱使,不免有徇私枉法的地方,这给了侠客主持正义的空间,其实官府肆无忌惮并非百姓之福,只是侠客这种力量虽为世俗百姓喜闻乐见,却没有宽裕的生存空间,难以很好的发挥作用。

后世的侠义公案小说,倒为侠客的行事作风提供了一种范例。人物虽多属虚构,小说是社会人心的反映,侠客为官府或某种势力效力却是司空见惯的。

看家护院、保镖虽属一种职业,也未始没有侠者的意味。墨子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不取酬劳。固然精神可嘉,恐怕寻常人所乐于奉行。

人类的肉身虽为寄宿、皮囊,一日三餐,不食则饥,人类为了肉身的安适,百般营求,欲望过奢固然是一种负累,安贫乐道毕竟是一种很高的精神修养,并非常人容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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