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被吃穷的小山村(1 / 2)
黑龙临,风盔城南二十里,迷雾沼泽边缘的一个小山村。
八月,清晨,骄阳已经如火。
村口,树荫,大石依旧清凉。
戴大蒙像往常一样,穿着破烂的亚麻短衫,悠闲地躺在大石上,眼睛随着一个锄地的年轻女人转来转去。
女人叫柔斯,是村长的儿媳妇,典型的劳动妇女,勤劳而且朴实。她年轻充满活力,身材匀称,腰肢柔软,一双大腿格外丰满圆润,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非常好看。
戴大蒙从来没有出过村子,在他有限的见识里,柔斯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人。
“好看!”戴大蒙露出孩子般纯真的笑容,点着头,很认真地说:“真好看!”
七十多岁的老村长,很难得地笑了。
戴大蒙对柔斯垂涎三尺,老村长并没有生气,倒不是因为他的心胸有多么豁达,而是因为他知道,戴大蒙的心智只相当于八岁的孩子,单纯的像张白纸一样。戴大蒙说柔斯好看,那就是单纯地认为柔斯好看,并没有任何邪念。
想到这里,老村长不由想起戴大蒙那个坑人的酒鬼老爹。
戴大蒙小时候叫戴蒙,跟他的酒鬼老爹相依为命。他老爹从不做活,一天三喝,嗜酒如命,从他记事起,老爹就从来没有清醒过。
在戴蒙八岁那年的秋天,老爹终于把家里最后一件可以换钱的东西,拿出去抵了酒债。从那以后,从不做事的老爹难得勤快起来,冒险跑进迷雾沼泽里,采来一大堆各式各样的果子,然后放进木桶里闷。
半个月后,打开桶盖,酒香扑鼻。老爹舀起一碗混浊的酒液,急不可耐地一口喝下去,喊了一声:“爽死了!”然后他就真的死了。黑龙临的村民们帮助戴蒙把他的老爹火葬。
十几年过去了,人们对戴大蒙的老爹依然记忆犹新。倒不是因为他不偷不抢、有债必还,人品相当好,而是因为火葬他的时候,一点就着,人们发现特别省柴。
然而他给村民们留下的,不是美好的回忆,而是噩梦,似乎永远都不会醒的噩梦。一切都是因为戴蒙这个祸害。
戴蒙完美地继承了他老爹不做活的特点。老爹死后,八岁的戴蒙无依无靠,善良的村民们可怜他,纷纷喊他到家里吃饭。他居然把这当成理所当然,天天专门瞅着,看谁家开饭就跑过去吃,吃完就跑,什么事情也不做。
时间长了,村民们对他由可怜变成痛恨,开始骂他打他。戴大蒙继承了他老爹的好脾气,逆来顺受,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只是厚着脸皮猛吃,这一吃就是十几年。
如果仅仅是因为蹭饭,村民们不至于这样痛恨戴大蒙,毕竟天际省到处都有乞丐,而且以他的智商来说,完全有资格乞讨。
戴大蒙也是一个可怜人。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只长个子不长心眼,心智始终保持在八岁的水平,最要命的是,八岁的戴蒙在同龄的孩子中也属于偏笨的那种。
然而老天是公平的,作为补偿,戴大蒙的身高长的特别快。十岁就有一米五,十二岁长到一米八,十五岁长到两米,十八岁的时候,他的身高终于停止增长,已经达到两米二。只是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戴大蒙又高又瘦,像个竹竿一样。
但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戴大蒙在十八岁之后,身体不再向上增长,而是飞快地横向生长起来,同时他的饭量激增,一个人顶五个成年人吃。
黑龙临是个贫穷的小村庄,养不起闲人,何况是一个顶五个的吃货,更何况是一个比主人都要积极百倍的吃货。
但是,村民们敢怒而不敢言,因为在戴大蒙在短短的两年里,体重激增至三百多斤,肌肉结实,犹如铁铸,又黑又壮,像一头人型野兽。而且他皮糙肉厚,还练成一身棍棒难伤的挨打本事。
村民们苦不堪言,一起到老村长家,要求他主持公道。
恰好,那一天,村长家发情的公牛发了疯,把儿媳妇柔斯压在身下,非常危险。村民们立刻帮忙,十几个壮小伙子对着红了眼的公牛硬是束手无策。
这时候戴大蒙来了,抓起公牛的两只角,一甩膀子,把公牛抛出五六米远,解了柔斯的牛下之危。从那以后,村里人对戴大蒙客客气气,再没有人打他。
那一天,老村长难得慷慨一次,请戴大蒙留下来吃饭。事后,老村长的肠子都悔青了,恨不得找个没人的地方抽自己嘴巴子。
因为从那以后,戴大蒙就铁了心在他家蹭饭。一是因为他家的饭菜是村里最好吃的,二是因为柔斯是村里唯一喜欢,确切地说是不讨厌戴大蒙的人。而且柔斯说话也好听,走路也好看,戴大蒙超级喜欢待在他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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