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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9章 改革伊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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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fǎhuì的成立,是洪门改革当中很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是先行的一步,儿随着立fǎhuì之后,红红们同时又展开了很多其他的改革。

就像李天养自己所设想的那样,洪门zhèngfǔ机构的行政与司法进一步被分隔了出来,新成立的审判庭将司法大权给收入了囊中,包括一般的行政处罚、贪污受贿、乃至重大犯罪案件,都从曾经洪门zhèngfǔ来审判,变成由审判庭进行审判,分割了洪门zhèngfǔ的quánbǐng。

相应的,为了增加审判庭的权力以及他们的行动能力,巡检司被纳入到审判庭的范畴,并扩大了巡检司的权职:一开始巡检司的职能是作为防范、审查洪门内部的不法和贪腐行为,而现在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审查各类刑事案件、重大经济案件的权职,同时还能控制治安局,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算是治安局大半个领导。

而且,涉及重要的经济案件、重大的刑事案件,都需要由巡检司牵头向审判庭做出申述,并且身负检举罪证的职能。

甚至于,审判庭和巡检司在日常活动当中的权责还大于洪门各zhèngfǔ机构,因为他们有权利对zhèngfǔ机构当中的人和事进行审查核实,预防洪门内部的腐化。

当然,作为钳制手段,zhèngfǔ机构和立fǎhuì还共同管理着洪门内卫,一来是作为搜集洪门辖区之内各种不稳定因素,二来可以通过内卫了解洪门内部结构的不合理之处,为立法不会出现想当然的情况打下基础,三则可以通过内卫监督,同时预防审判庭和巡检司一边出现的问题。

而最重要的一点,各地审判庭的主要领导人,与当地zhèngfǔ领导人互不同属,权职也互不相接,彼此是一个独立的体系,如此之下,算是暂时完成了李天养对于三权分立的初步设置。

立fǎhuì更是完全与两个部门没有瓜葛,即便更zhèngfǔ机构共同享有内卫情报,但是他们只有分享权和建议权,而没有丝毫的指挥权,独立于zhèngfǔ与司法体系之外,至于原本应该作为三足鼎立的第三条支柱--议会体系,对于此时的洪门来说,若要迈出这一道步子,那恐怕有扯着蛋的危险,并不合时宜,李天养在心中给否决了。

其实,立fǎhuì等初衷,原本就是在为日后的议会做着准备的,真正想要议会有所成就和保有功能,以当前洪门体系等教育实力来说,至少还需要一代人的努力,才能真正做到民智的开化,让百姓们自己勉强学会思考,什么是自己有益处的选择。

一如如今在洪门zhèngfǔ机构当中,居委会主任等职务由百姓们自行选择那样,议会的成立根基还不完善,此时推出有过犹不及的效果。

而且,以现在洪门即将准备参与到天下争霸的局面来看,李天养除非是各傻子,否则他绝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自断一臂地让洪门最重要的权力分润出去。

立fǎhuì也好、审判庭也罢,这些分出去的权力对于李天养心中的野心而言,不但没有滞碍,反而还助益颇多,可以免除未来李天养他们争夺地盘以后的很多工作,专心致志地进行他们的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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