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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藏魂炼乌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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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先天灵宝,更是非金丹修真者无法祭炼!但隋葫之,却仅仅在筑基后期,就已经祭炼了这把在先天灵宝中,也是最强那个档次的乌盘飞剑,实在太可怕了一点!

也就在乌盘剑停在头颅之中时,他整个人气质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本来浓眉大眼阳光俊朗的脸上,多了一股说不出来的威严肃杀之气。

就好像,整个人从铁胚经过生活的打磨,开锋出鞘一样!

睁开双目,眼中闪过冰冷剑气,隋葫之双手抬起,几道剑气从十指中激射而出,飞过窗口,远远飞到了宝葫芦空间尽头。

异像持续了十分钟,终于恢复了正常。不过脸上多出的锋锐气息,一时还没有消失。

不过,毕竟祭炼了一样飞剑先天灵宝,外形小小的变化,自然早在隋葫之预料之中,并没有意外什么。

“我能感觉到,我整个人魂魄,全部融在了乌盘剑之中。接下来,就需要以这乌盘剑为寄托之物,在现实世界中不断磨练自己的魂魄了!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前辈古人,清楚知道魂魄重要,却仍无法洗练提升……”隋葫之若有所思说着,仔细研究自己身体变化。

“……魂魄,不管修真者还是普通人,都是最重要的东西。按照科学说法,魂魄就相当于电脑里的cpu,哪怕出了一点点问题,整台电脑就再也无法使用!而且和cpu一样,魂魄受到任何损伤,几乎都无法修复。所以,天地剧变后的现代修真者,再也没有人敢在筑基境界尝试洗练自己的魂魄……”

隋葫之一边说,一边感应到,融在乌盘剑内的魂魄,因为先天灵宝的刺激,正在缓慢却坚定的开始洗练,一点点变得更加强大起来。

“难怪,必须要先天灵宝才能当做寄托魂魄之物!如果不是先天灵宝,根本无法容纳一个人的魂魄,只会让人魂飞魄散!”

“……魂魄开始提升,是个好事,不过也有一些不好的地方。现在的乌盘剑,和我的魂魄融合在了一起,暂时无法分开。所以,想要依靠乌盘剑斗法杀敌,还是只能用剑气偷袭,不能使用飞剑本体。也对,如果飞剑本体受创,我的魂魄也会受到同样创伤,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说到这,隋葫之走到房间角落,从一个小布窝里,抱起了一只毛色洁白巴掌大眼睛紧闭但看起来十分可爱的小奶狗。

这只小奶狗,正是高聪送给他的那只灵宠,因为年纪比较小,除了毛色不同,很像婴儿期的小金毛。

不过和普通的金毛犬不一样,这只小奶狗可是高聪精心培育一百年的哮月犬的后裔。

小奶狗出生才几天,因为身为灵宠关系,甚至连眼睛都没睁开。

但是,或许因为隋葫之身上上古练气士的味道,让它十分喜欢。刚被隋葫之抱起来,小小的狗头,深深扎入了隋葫之的怀里。

“这灵宠很珍贵,如果不是救了高聪一命,他肯定不会送给我,必须认真对待……”一边想,隋葫之一边拿过来几颗在宝葫芦空间生长几十天的芒果。

剥开果皮,放在了小奶狗身边。本来还以为,这小奶狗不会喜欢吃芒果。

没想到,不知是不是因为带有空间特殊灵力还是其他原因,眼睛还是没睁开,但居然张开还没牙齿的嘴巴,啃起柔软的芒果果肉来!

“你这小家伙,还真能吃。”隋葫之喂了三个芒果,都被小奶狗吃光了。

想了想,绝对给他取个名字:“你老爸的名字很有槽点,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取个好听一点的……不如,就叫幻刺吧。这可是dota里面的大后期英雄,只要发育的好,后期一个可以追着五个打,也算是我对你的期望吧!恩,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隋葫之自说自话,就这么定下了小奶狗的名字。

终于,这次大战的收获,全部清点完毕,没有再在宝葫芦空间里多呆,带着小奶狗一起,回到了宾馆房间中。

走出房间,和早就新来的青空,吃了一顿不知道是早饭还是中饭的饭以后,两人在港岛逛了一天。

小小港岛,没什么值得一去的酒店,只购物还是挺不错的。因为地理关系,电子产品之类的东西,价格比内陆地区有挺大优势。

隋葫之根本不缺钱,给母亲啊妹妹啊狄顺啊他们几个,都买了礼物。

晚饭,是在一家老字号的蛇铺里吃的。蛇铺这个名字吓人,其实就是主卖蛇羹的店子。

点了一份“太史五蛇羹”,隋葫之拿起勺子吃了一口,鲜就一个字,口感相当丝滑,真的特别好吃。

所谓太史五蛇羹,是以金环蛇、银环蛇、眼镜蛇、叶青蛇、锦蛇五种毒蛇熬制十来个钟头才能做成的美味,虽然价格昂贵,但确是物有所值。

就连很不喜欢蛇这种生物的青空,坐在隋葫之对面,都从最开始的不喜欢,转变成兴致勃勃吃了起来,边吃还边说话:“琥珀师兄,这蛇羹真的很好吃呢……”

隋葫之笑笑,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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