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曾经的书名(2 / 2)
一句话热血总结的话:大伙儿捋起袖子,抄家伙,然后大战红眼僵尸!
理想都是美好的,现实都是骨感的。
传说当中,能够独力对付大量僵尸,然后创造奇迹的人,她叫爱丽丝。她才有号令天下,一呼百应的偶像魅力,能够傲娇地向僵尸大军团宣战。
作者菌毕竟不是爱丽丝,所以,这本书的最终人气数据之惨淡,也就可想而知之。
写到了今天70多万字之后,作者菌心中的那一丝热血,早已经冷却和冰封。俗话是怎么说的:无论这个地球上少了谁,它都同样4小时会在转。
作者菌并不是死钻牛角尖的人,其实有的时候俺也在想:现在外面的世界当中,红眼僵尸到处横向霸道,那又关俺什么事了?!
以写书这件苦差事而言,通常一万字的代价,是十个小时。俺写了七十万字,已经花了七百个小时。这么多的时间,足够俺追看很多部心仪的美剧了,随便还可以精修一下英文口语什么的。
何必让自己受委屈呢?!这又是何必呢?!
地藏菩萨云:“吾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这话说得真好。不过俺又不是地藏菩萨,俺才坚决不去地狱。所以,今天俺打算重看美剧《权力的游戏》,不更新。明后天也可能不更新,一切全看个人心情。
本书已经进入了传说中的,“划船不用桨,全靠浪浪浪”的任性模式,不再受啥条条框框限制了!嘿嘿嘿!
017.06.11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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