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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贵族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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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长孙崇一接到父亲长孙明的通话之后,立刻起程过来。

虽然在别人的描述,白家的郡主那是长的美若天仙,但是从小在西方长大的长孙崇还是习惯性地带了有色眼镜看国内的美女。

在长孙崇的眼,美女不是莫高窟壁画的仙女,关键位置起伏都不大,是得一张脸蛋不错。在长孙崇的眼,美女首先要看的是山峰,越高是越漂亮,接着看皮肤,最好的是小麦色的健康的皮肤,白色?抱歉,从小到大看的大多都是雪白雪白的。

还有关键的一点是性格,要是闷葫芦的话,那还不如找一个充气娃娃。

其,最最关键的,是整个身材。该凸的凸该凹的凹,必须是立体感强的。什么魔鬼的身材,天使的脸蛋那才是最好的。

而白家的郡主,长孙崇还停留在自己还没有读书的时候,某一次回国,在一次聚会看见的那个火柴妞。还流着鼻涕揍人。

不过,自己父亲可是说了,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不管用什么办法,必须让白家的郡主嫁入长孙家,要不然长孙崇等着被发配黑非洲吧。

虽然长孙明对自己的二儿子如此的残酷,但是实际这是为了长孙崇好。大儿子长孙尊现在已经接管了长孙家在海外八成以的产业,还做得蒸蒸日。由于长孙崇不争气,好几次都差点坏了长孙尊的生意。让本来不友好的兄弟俩反目成仇。

长孙尊已经公开发话了,在长孙家族的产业,有长孙崇没有他长孙尊。可惜,长孙家这几代以来,出了一个长孙尊这个妖孽。

而且,长孙尊还是嫡子长孙,于情于理都绝对应该继承长孙家庞大的产业。现在,族的很多族老都看好长孙尊,认为长孙尊那是天派给长孙家的兴之主。

至于长孙崇,那绝对是纨绔一个。除了玩是玩,很多时候,长孙明很庆幸,这混蛋的二小子是生活在国外,要是在国内,早成了贵族之间见面必谈的笑柄了。

而且,长孙崇纨绔纨绔吧,还?的蠢得可以。在国外长孙崇有“长孙大头”的“美名”,谁不知道,这名字是冤大头的意思,偏偏长孙崇还四处炫耀。

而长孙崇的唯一亮点是他跟着欧洲的纨绔们,玩围猎那是技术一流。这个真没有作假。很多时候,欧洲的纨绔们都喜欢长孙崇这家伙。特别是围猎的时候,他在哪一边,那边绝对是赢。

现在,长孙崇也快从大学毕业了,这个不入流的野鸡大学,还是花费了长孙明一大笔的赞助费。不管是欧洲还是北美,大学都是一样的货色,想进去,容易,换成大唐完初的都能进大学了。但是要混一个毕业证出来难了。

长孙明那是花费了不少赞助才找到一个他看去不错,听起来也不错,毕业还容易,也想要学习也可以学到一点点东西的大学,送长孙崇进去读了两年。现在,面临毕业了。

长孙家的新家规(工业革命后修订版),规定族子弟,特别是嫡系子弟,在完成学业后,要不在自己家族帮忙照看家族产业,要不自立。因为在族子弟读书时候,是有薪金补贴的。完成学业之后,这些薪金补贴全部都会没有了。甚至昔日的每个月的份例都没有了。

这样子的目的是激励族子弟们要勤于劳动,不能成为米虫。

有长孙尊在,长孙家的产业根本不会让长孙崇沾。所以,长孙崇只能自立门户。但是,长孙崇的脑子还不足经营一份生意,要不然,不用二十四小时能让长孙崇赔光裤子。

作为父亲的长孙明和所有的父亲一样,都偏爱小儿子。尽管长孙崇千般不是,在父母的眼,长孙崇都是极好的。

蓦然间,长孙明发现自己喜爱的小儿子一下子长大了,需要自立了。不过,现在连长孙明都压制不止长孙尊了。

所以,长孙明只能拼了老命地给长孙崇打拼一片天空了。而突然间,长孙明想起来,自己的宝贝儿子貌似和国内的白家有婚约来着。

恰逢白家准备夏祭,好久没有参与夏祭的长孙家自然万分兴奋,主动说要一起拜祭。这个主意让白家也感觉很好。于是有两家共同夏祭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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