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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搏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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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书生踱着方步,神态悠闲的走前来,“铁花庄不愧在此经营多年,诸位的行踪逃不过他们的耳目。 怎么样,不如唐公子束手擒,免得连累了朋友有陪自己丧命。”

唐独秀翻身下马,摸着鼻子,“我倒是不吝惜这身肥肉,只可惜我这些朋友都是死脑筋的人,怕是用鞭子也赶不走他们。只好麻烦阁下多费些力,把我们一起打发了。”

唐独秀说的没错,即使他愿意引颈受死,花公子等人也绝不会此离去,一定会和鬼书生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铁蛋大步前,“唐大哥,我来拖住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你们先去对付其他人,尽快解决那些弱的,然后再来帮我!”

付庆摇头苦笑,哪有和人交手会把计划大声喊出来的,其实只要铁蛋对鬼书生出手,以众人的江湖经验,马知道该怎么做了。

鬼书生失笑,“凭你这个毛儿都不长的臭小子,能缠得住我?你把我当成那些三流的混混了么?”

铁蛋的光头闪亮,“小混混好歹有个人样,总好过你这人不人鬼不鬼的丧气相,是不是绿帽子戴的多了,连脸也变了颜色。”

和唐独秀这帮人在一起泡了这么久,铁蛋也变得牙尖嘴利起来。

鬼书生的笑容消失了,由于苦练毒功,他的脸色始终透着难看的绿色,自诩*潇洒的他最恨别人说他的脸色如何如何,铁蛋这话正是犯了他的大忌。

当下折扇一收,鬼书生盯着铁蛋,阴森的说:“那让我看看,你的秃头是不是像你的枪那么硬!”

随着他话音刚落,八个银衣人呈半包围的队形冲了来,付庆从马凌空跃起,却不是阻挡这些水银,而是冲向了刀子,他把对付水银的任务交给了唐独秀,因为胖子浑身的暗器,更适合来对付多人的攻击。

南宫秀和温柔下马护住姜氏和花战,花公子和铁蛋同时冲了去,铁蛋的目标当然是鬼书生,花公子则扑向了常宽。

六个水银围住唐独秀,胖子以和他体型不相符的灵活左闪右避,双手翻花般的抛出点点寒光,带着死亡气息的寒光。

南宫秀和温柔各自对一名水银,刀来剑往的战在一处。

铁蛋的云龙枪法至刚至烈,出手如起风雷,直奔鬼书生而去,用的正是云龙三式的“破阵”。

鬼书生的身体如青烟般飘起,竟然顺着枪身而,手折扇直点铁蛋的左眼。

铁蛋一惊,但却并不慌乱,手腕一转,云龙枪的枪柄捣向鬼书生的面门。

鬼书生的身体已在空,铁蛋满以为枪柄的一推算伤不到他,也能*他后退。谁知鬼书生竟似不需要借力,凌空转身,折扇划向铁蛋的膝盖。

铁蛋料不到他的轻身功夫如此之好,当下毫不犹豫,拼着两败俱伤,云龙枪用力抡下,他好像把枪当成了棍子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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