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2)
他一边书写一边抱怨“小爷我还是觉得山猫更好,雁漠北什么的真难听……不过柿子你喜欢,小爷我勉为其难叫这个名字了”。
念慈站在雨里,仰脸望着漆黑的天幕“雁漠北山猫好听呀,你明明是嫌弃笔画多,懒得写罢了”。
雨幕笼罩着天地,她又忆起,他十分爷们的将毛笔一抛,又十分娘气的前踩了两脚,一边踩一边还不忘问她“你为什么给小爷我起了这个破名?!难写死了!!”
“因为我们是在漠北相遇,因为我想让你如同大雁一样,如期归来”。念慈含泪望着雨幕,想伸手去触碰那个玄铁加身,英气逼人的军人,但他却在她的指尖消弭不见。
像……从没有出现过。
他没有来。
听说,他领着十万大军誓死守卫漠北,是百姓心的英雄。
听说,他用兵如神果断决绝,是将士们敬仰的领袖。
听说,听说,都是听说,听说他的传,传里的男子陌生而又熟悉。
无论念慈听到什么,她都清楚,少时的山猫,长大后的雁漠北,他只是一个想来帝都游玩的普通人罢了。
一个爱玩爱闹,馋嘴好吃的普通人。
这个普通人让她思之若狂,让她痛切心扉,让她生不如死。
那日,她将要返回帝都,左等右等都不见那个男孩的身影,在侍从一再催促下,她无奈又委屈的坐进了马车,华丽的罗金缀叶马车渐渐远去,她坐在车里,一遍又一遍的磨砂着手腕的黑曜石手钏,有泪水落下,打在漆黑神秘的黑曜石,像是夜幕无缘无故的雨水,没头没脑的,却又下个不停。
“柿子!”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有些不太真切,小念慈又惊又喜的大喊“停车!!”
马车刚刚停下,她急急忙忙的跳了下来,侍从疾呼“殿下小心!”
话音刚落,她重心不稳的跌下了马车,念慈惊呼一声,还没来得及护住脸,被一股大力拽了马背!
“跟我走!!”
山猫一手搂住念慈,一手放在唇边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身下的四蹄嘶鸣一声,迈开蹄子欢快的带着他们向远方奔去。
留在原地的侍从好久才回神,指着早已没了身影的男孩,破口大骂“你个小兔崽子,快把殿下还回来啊啊啊啊啊!!”
山猫一把揽住她,足踏马头,借力飞向树顶,衣袖翻飞,便飘到了树顶,山猫将她放在树干。
依旧是漠北的傍晚,依旧是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孤雁远飞,橘火殷红凝紫,从夕阳西下的山崖铺满整个漠北的天穹,将乏味枯燥的沙漠染成了耀眼的金色,一株株胡杨在沙海里,形状不一,却又都傲然挺立,远处的古城门户紧闭,镇守在一片死寂的沙漠里,胭脂色的霞光照在冰冷肃穆的城墙,犹如江南水乡里的水墨晕染开来,勾画出坚硬萧杀的边塞画卷。
幼小的他们并肩坐在树干,眺望只有他们才知道的壮阔美景,这是他们的秘密,除了她与他,谁都不会知道,念慈看着坐在万丈霞光里的男孩“漠北,等到边塞安稳,你会来帝都找我,陪我看杏花开落吗?”
男孩逆着阳光点头“会!”
“不过,战事结束会有些久,柿子你会等我吗?”
“会”。
我会等你。
无论初春还是酷夏,无论金秋还是寒冬,无论安稳还是战乱,我都会等你。
等你骑着四蹄,笑着对我说——
跟我走。
我会等你,等你带我走。
雁漠北,你听到了吗?
我在等你。
我在等你,帝都的杏花开了又落,你为什么还不来?为什么还不带我走?
念慈赤着脚,站在冰冷刺骨的雨夜里,目光哀戚“为什么……不来?”
为什么不来,为什么不带我走?
雁漠北,你可知,我想你。
我想你,真的很想你……
一身白衣的男子持着纸伞,站在她的身后,目光同样悲戚,只是,他从来不会让她看到,从来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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