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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又陷进死胡同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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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把从公包里拿出一张相片,放在范洋乡长的眼皮底下。手机端 m.vodtw.com

“8月25号晚你在哪里?”办案问道。

“我出差了。到县城开会。那天晚我不在家,不也在三秀乡。”范洋乡长说。

“这个女人,你认识吗?”办案民警问。

“我认识这个女人。她是我们的办公室的秘书杨芳同志。”虽然范洋乡长是第二次看这张照片,但是他的心还是咯噔了一下: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你认真地看一下,这张照真的是杨芳的吗?”办案民警说。

“这相片里的人是杨芳的啊,连瞎子都能看出这张照片是她啊。”范洋乡长说。

“有没有你觉得眼熟的地方?”办案民警提示说。

“我只认识她这个人,她是我们乡政府的秘书,其他的特征,我可没法说得来啊。”范洋乡长说。

“据说,你妻子的特征在这张相片。”办案民警说。

办案民警的话,让范洋不敢正视的事实,又一次摆在台面了。

“我妻子是有这样的特征。但是并不能说,别的女人没有这样的特征啊。”范洋说。

“这样的特征,应该是举世无双吧。”办案民警说。

“我觉得在办案过程不能诱导证人说一些自认为对办案有利的话。你们这么问的话,是属于诱导的话语。”范洋说。

“那你直接说,你妻子有没有这样的特征。你只需要回答有还是没有好了。”办案民警说。

“我妻子的右边胸部有这样的特征。但是并不能排除别的女人也没有有这样的特征。”范洋乡长说。

“证据的排除,以及是不是排除犯罪嫌人那是办案民警的事。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办案民警说。

“她是有这样的特征。”范洋乡长说。

“那现在你带我们去找你妻子问话。如果她真的有这样的特征的话,那她有可能被列入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说。

范洋乡长觉得风雨要来了。是不是还能让王莉替代她呢?现在也没有机会跟张亮沟通。并且和张亮沟通了,张亮能说服王莉再次出面替代王丽吗?

范洋乡长忘了,出现了人命关天的事情后,谁又不是保全自己呢?并且提供假口供,犯的是妨害司法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亮在这个节骨眼,应该不会傻到去做违法的事情,葬送自己的前程,而去保全范洋乡长吧。

“你们找她询问笔录,直接去找她好了。如果她是犯罪嫌疑人,那也必须找她问话才行哪。”范洋乡长说。

得到范洋的初步证实,他的妻子身是有杀害胡鹏的那个女人的独特胎记。办案民警离开范洋,去找范洋的妻子王丽询问笔录。

找到王丽后,办案民警问明王丽的基本个人信息,开始了做询问笔录了。

“8月25号晚,你丈夫在家吗?你在哪里?”办案民警问道。

“我丈夫去出差了吧,他说到县里开会。我在家。我晚一般都在家看电视。”王丽说。

“有人可以作证,你那天晚去了某个男人的家,并进入那个男人的卧室。”办案民警说。

“天方夜谭!这是诽谤。那天晚我一步也没离开过我家哪!”王丽说。

“你有什么证人可以证明你的行踪呢?”办案民警问。

“那天晚我召集了我的朋友在我家玩,我们打油茶。喝油茶喝得很晚,都将近凌晨2点钟才散。这些人可以证明我没离开过家里。”王丽说。

“这些都是些什么人呢?”办案民警问。

“我手机通讯录里有他们的名单。你们可以查看的。”王丽说着,拿出她的手机,翻到8月25日的通话记录和8月26日凌晨的通话记录。

“你看,这些通话记录,你们可以找这些人,她们能证明我那天的活动。”王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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